资讯科技公司的方案架构师因涉嫌在与政府合约相关的项目中向公司隐瞒利益冲突,并接收12万5000元贿赂,与两名公司董事一同被控上法庭。
三名被告是林志豪(45岁)、邹联华(51岁)和符永焕(44岁)星期五(4月10日)在国家法院面控。
根据贪污调查局星期五发出的文告,林志豪案发时是ATO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ingapore) 私人有限公司的解决方案架构师,邹联华和符永焕则是商务咨询公司SwiftX Solutions 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
文告指出,林志豪涉嫌在2015年,与邹联华和符永焕串谋欺骗ATOS,蓄意隐瞒他在SwiftX获得ATOS与政府所签合约的分包合约方面,存在利益冲突。林志豪被指向ATOS推荐让SwiftX成为分包商,获ATOS采纳并导致公司支付53万5000元给后者。
三人各被控一项欺骗控状。林志豪也被控两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指他在2016年和2017年收受另一家公司董事共12万5000元的贿赂,这些受贿行为同样与ATOS和政府签订的合约相关。
三人面控后都不认罪,林志豪的案件展期至5月4日过堂,获准以10万元保释。另外两人的案件则展至5月15日,分别获准以5万元保释。
根据刑事法典,若欺骗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和罚款。根据防止贪污法令第6节条文,贪污罪若成立,可被判罚款最高10万元,或监禁最长五年,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