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港公寓同户一家四口,不满管委会处理垃圾桶清理、树木修剪等日常事务和信息披露上不够透明,向分层地契局提出多项诉求,甚至要求管委会主席和物业管理代理向全体业主公开认错和道歉,并签署不再重犯的保证书。分层地契局最终驳回全部诉求,并下令这一家子支付两万元讼费。

根据判词,分层地契局审查了有关累积基金(sinking fund)、维修决策及透明度的指控,裁定管委会没有非法隐瞒信息或不当决策,并强调地契局无权作出强制道歉或承诺不再重犯、甚至“贬损一方”的命令。

判词指出,若双方能有更良好的沟通与参与,这起纠纷本可避免。

涉案的乐丰轩(La Fiesta)公寓共有810个单位,物业管理代理为Ocean IFM公司。申请人田玉明、田玉昌、田桂春和田国英为共同屋主(附属业主),关系未明。答辩人为第九届管理委员会,任期自2025年4月开始,由伊莱雅士事务所(Harry Elias Partnership)代表;田玉明自行代表申请人出庭。

盛港广场乐丰轩(La Fiesta)公寓共有810个单位,紧邻盛港地铁站和 Compass One 购物中心。(唐家鸿摄)
盛港广场乐丰轩(La Fiesta)公寓共有810个单位,紧邻盛港地铁站和 Compass One 购物中心。(唐家鸿摄)

双方曾调解但失败

双方曾调解但失败。申请人于2025年10月入禀,核心指控为管委会未就多项问题提供充分信息,导致管理方式不够“公开、透明和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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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要求全面回应查询外,四人还提出多项非常规要求,包括承认错误与不诚实、签署不再重犯保证书并附入会议记录,以及在年度大会公开道歉。

他们也质疑多项开支与管理决定,包括为何动用累积基金而非维修基金支付垃圾槽和焚化炉费用(1万零600元)、消防系统耗材(1365元)及树木修剪费(两万2900元),并要求说明移除一棵死去的橄榄树及更换罗汉松的费用,以及在已包含免费修剪次数的景观合同下,为何仍产生1万5000余元的相关开支。

在设施管理方面,申请人质疑约23万元iCondo门禁系统采购未事先通知或获业主批准,也未遵循超过15万元须取得三份报价的规定,并要求说明旧Cistronic系统“频繁故障”及零件供应问题。其他投诉包括水景漏水影响绿墙,以及垃圾清理与关闭时间安排。

地契局:除非“明显不合理” 否则不干预

地契局认为,除非管委会的决定“明显不合理”,否则不应干预。既然相关决定并非明显不当,申请人也无权要求进一步细节。

事实上,管委会已通过电邮回应部分问题,并多次邀请申请人出席会议直接沟通,但遭拒绝。当局认为,仅坚持书面沟通不足以证明管委会“错误地”隐瞒信息,或未让申请人取得相关信息。

地契局指出,多数问题早已在调解阶段或书面陈词中解释清楚,例如iCondo采购程序确定为普通决议,相关三份报价的规定并不会自动延续适用;死树移除费用为零,更换罗汉松费用为3150元;垃圾清理时间已调整;漏水问题已安排承包商勘查并评估防水工程。

答辩人指出,《建筑维修与分层地契管理法令》旨在解决纠纷,而非通过道歉或认错的命令来贬低一方,地契局认同辩方的观点,强调法令未赋权地契局命令当事人道歉、承认错误或签署保证书。

“这类命令不能实质性地解决争议,反而贬损一方并加剧紧张关系,不利于双方继续在社区中共同生活”。

另据资料显示,2017年田玉明曾带领200名屋主,就发展商建设过大冷气机搁板提出抗议,但未获赔偿。(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