芽笼路一家粤菜餐馆因收取2元“自带茶水费”陷入舆论漩涡,短短数日内遭到百多条差评轰炸。业者受访时通过电眼画面还原经过,指员工曾多次提醒顾客相关规定,并质疑食客在事隔两个月后才投诉的动机。

据网络媒体“慈母舰”(Mothership)上个星期天(4月12日)报道,2月7日,食客黄先生(音译)一家五口,包括两名分别为5岁和10岁的孩子,到芽笼路的“食之为鲜”(Eat First)用餐。

黄先生声称,当时他在餐馆内叫了啤酒,两个孩子则饮用自带的白开水。然而结账时,账单上却出现共计2元的“茶水费”。他向店员反映孩子喝的是白开水,对方却坚持是按规定收费。

黄先生感到不解,并称事先未获告知相关收费。他也说,从这家餐馆的老店到后来开分店,20多年来,家里从上一代就经常光顾,从来没碰到因为自带水而被餐馆收费的情况。

事件经网络发酵后引发热烈讨论。有网民认为食客应遵循餐馆规定,但部分网民抨击收费不合理。受此波及,餐馆的谷歌评论区在短时间内涌入超过150个一星差评,导致评分从原本的4.2分暴跌至3.1分。

延伸阅读

孩子喝自带白开水被收“饮料费” 芽笼餐馆挨批
孩子喝自带白开水被收“饮料费” 芽笼餐馆挨批
食客诉冰美禄卖5元比啤酒还贵 店家:已标明价格
食客诉冰美禄卖5元比啤酒还贵 店家:已标明价格

《联合早报》记者星期三(15日)到这家餐馆了解情况时,老板娘谢女士(53岁)向记者解释了事件的来龙去脉。根据店内电眼录像显示,黄先生一家当时在桌上摆放了一瓶1.5公升矿泉水。

谢女士解释道:“店员发现后,曾多次礼貌提醒不能饮用外带饮料,但两个孩子依旧从矿泉水瓶中倒水喝。我们菜单上也已清楚注明严禁自带酒水。”

她也澄清,餐馆的收费政策灵活。自带水壶的顾客无须额外付费,年老食客要吃药,店方也会免费提供开水。然而,为了规范经营,餐馆明确禁止在店内消费外带的瓶罐装饮料。

菜单列明,餐馆的一瓶矿泉水卖2元,一杯茶则卖1元并能续杯。

餐馆老板:因事件涉及孩子 无意深究

据记者观察,餐馆的菜单(图)和入口处的告示,都列明禁止携带外面的食物和饮料。(白艳琳摄)
据记者观察,餐馆的菜单(图)和入口处的告示,都列明禁止携带外面的食物和饮料。(白艳琳摄)
餐馆入口处的告示(图),说明禁止携带外食和饮料的规定。(白艳琳摄)
餐馆入口处的告示(图),说明禁止携带外食和饮料的规定。(白艳琳摄)

老板谢伟良(58岁)对食客“扭曲事实”的行为感到无奈,并质疑他为何时隔两个月才公开这件事。

谢伟良坦言,起初看到报道时心情受影响,当时也有人建议他报警或找律师。尽管如此,他指无意深究,也因事件涉及孩子,他也不愿让事态陷入恶性循环,唯愿这场风波能尽早平息。

尽管网上差评不断,但记者观察到,餐馆在事发后营业的第一天,即星期三的午餐时段几乎座无虚席,不少熟客在获悉风波后也到场支持。

食客余先生(50多岁)受访时说:“每家餐馆都有自己的规定,顾客应当尊重。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选择不去,但给负面评语会影响店家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