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地质工程公司的四名经理涉嫌收受逾14万元贿赂,其中一人也涉嫌与另一家公司经理串谋,欺骗公司多支付1万多元款项。涉案五人与被指行贿的建筑公司股东星期二一同被控上法庭。

贪污调查局星期二(4月21日)发出文告说,被告黎辉杰(60岁)、申亨俊(42岁,韩国籍)、金东辉(46岁,韩国籍)、徐明洙(52岁,韩国籍)、禹京镇(49岁,韩国籍)和潘文祥(50岁,马来西亚籍)星期二在国家法院面控。

文告说,黎辉杰案发时是Capital Construction Pte Ltd的董事兼股东,以及Asiana Capital Pte Ltd的股东。

申亨俊、金东辉、徐明洙和禹京镇案发时则在东亚地质工程(Dongah Geological Engineering)新加坡分公司任职。其中,申亨俊是项目兼投标经理,金东辉和禹京镇是工程经理,徐明洙则是项目经理。

潘文祥案发时是Song Yu Construction Pte Ltd的营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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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5日至2022年4月11日期间,四名在东亚地质工程任职的被告涉嫌多次收受黎辉杰共14万3000元贿赂,作为协助促进东亚地质工程与后者相关公司业务往来的报酬。

2018年至2021年期间,金东辉也涉嫌将3万8000元贿款存入妻子的银行户头,以隐藏贪污所得。

2022年7月28日至2023年3月10日期间,申亨俊在潘文祥协助下,涉嫌挪用价值约3万4163元的废旧滚轮钻头为己用。他也涉嫌与潘文祥串谋在发票上作假,把滚轮钻头数量从实际交付的379个增至410个,欺骗东亚地质工程支付多出的31个滚轮钻头款项,共约1万4415元。

被指行贿的黎辉杰面对的控状最多,共被控16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罪名。其余五人则分别面对两至七项不等的控状,包括受贿、失信和欺骗等。

六人的案件展期至4月和5月再度过堂,目前分别获准以2万元至7万5000元不等保释。

贪污调查局强调,新加坡对贪污采取严格的零容忍态度。根据防止贪污法令第6节条文,贪污罪一旦成立,可被判罚款最高10万元,或监禁最长五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刑事法典,若欺骗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和罚款;员工失信若罪成,则可被判坐牢最长15年和罚款。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罚款最高50万元,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贪污调查局建议,各机构在采购等关键领域建立健全的财务和内部管控程序,以防止机构沦为雇员贪污行为的受害者。(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