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名年龄介于32岁至70岁的人士,将于星期四(4月23日)以酒驾罪名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三(22日)发文告说,当局在今年2月至4月间展开公路执法,有15名驾驶者未能通过酒精呼气测试而被捕。
其中,一名70岁男子于今年3月4日在裕廊西93街一带驾驶货车时被捕,另一名50岁男子则在今年3月30日于东海岸公园大道(East Coast Parkway)被捕。
根据陆路交通法令,酒驾一旦罪成可面对2000元至1万元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可面对5000元至2万元罚款,以及监禁不超过两年。罪犯也可被吊销各级驾驶执照。
警方在文告中强调,酒驾是极其危险和不负责任的行为,当局会毫不犹豫地对违例者采取严厉行动。警方提醒公众,若打算饮酒,就不应驾车,应选择其他交通方式,例如乘坐德士或私召车、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