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感到烦躁就对妻子动粗,一系列恶行包括勒颈、扯头发、挥拳、扭手腕等,即便妻子申请保护令也无法阻止他施暴,如今落得婚姻破裂,也必须吃牢饭的下场。
今年45岁的被告面对12项包括蓄意伤人、违反个人保护令、刑事动粗等控状。他星期五(5月1日)承认其中四项,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处他坐牢20周,也谕令他作出729元零9分的医药费赔偿。
为了保护受害人,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案情显示,被告和妻子(39岁)结婚七年,育有三名分别7岁、4岁和2岁的孩子。去年2月18日,被告妻子获个人保护令,禁止被告对她施暴。怎料才过八个月,被告于同年10月22日又对妻子动手。
调查揭露,案发当天凌晨5时许,夫妻二人在卧室发生口角,妻子伤心哭泣。被告为此烦躁,竟出手勒妻子的颈项,导致她呼吸困难,随后更猛力挥拳击打她的右脸、强扯头发、踢她的背部,并用力扭转她的双腕。
当妻子试图逃离时,被告又强行将她拉回房内继续殴打,直至妻子于5时34分报警求助,被告才收手。妻子事后被送往医院检查,获三天病假。
事隔仅四个月,妻子在今年2月28日清晨5时40分向被告申诉胸口疼痛,被告又因感到不耐烦,用手臂勒妻子的颈项,接着挥拳袭击她的左下颚、扭她的右手,以及捏她的肩膀。
被告不断地攻击她,直到她报警才罢休。
妻子到医院检查时,发现颈部淤青、右手腕轻微浮肿,右肩则轻微疼痛且动作受限,住院三天,获24天的住院病假。
庭上透露,她已在今年3月申请离婚。
被告也对儿子及女佣动粗
控方指,被告不仅对妻子动手,也家暴儿子和女佣。
控方说,被告六次施暴,其中四次针对妻子,一次针对当时未满4岁的亲生儿子,另一次则针对女佣。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4年7月7日早上7时许,在家中朝女佣的脸吐口水,还踢她的脚。他也于今年2月13日,在家中对儿子动粗,导致他的颈、肩膀、上唇、鼻子等有抓痕。
被告的律师为他求情时说,被告和妻子的关系已经无法挽回,他希望出狱后能将重心转向照顾及抚养孩子。另外,被告第一时间选择认罪,也愿意作出赔偿,且没有案底,恳求法官考虑判处他15周的监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