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企业遵守裁员强制通知的比率升至80%,高于2024年的七成。由于整体遵守情况良好,人力部现阶段不打算提高相关罚款或收紧条规。
人力部长陈诗龙医生星期二(5月5日)在国会上说,如果规定企业在裁员前,须先提交裁员强制通知(Mandatory Retrenchment Notification),再通知受影响员工,可能适得其反,对员工造成负面影响。
他指出,对许多企业来说,裁员往往是最后手段,裁员前通常已进行多轮内部协商;如果立法规定企业先通知政府,“可能迫使企业加快裁员进程,影响幕后协商的可能性”。
陈诗龙是在国会答复先驱区议员郑德源的口头询问时做出说明。郑德源也是全国职工总会助理秘书长。
目前,人力部规定聘用至少10人的企业,须在通知员工裁员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人力部提交裁员强制通知。首次违例可面对1000元行政罚款,重犯罚款提高至2000元。
陈诗龙:多数违例属行政疏漏 暂无必要上调罚款
陈诗龙说,企业未能准时提交强制通知,多数是行政疏忽所致。人力部发出警告信后,大部分企业都会迅速回应,因此暂无必要上调罚款。但他指出,人力部会定期检讨相关惩处机制。
陈诗龙回答蒙巴登区议员吴诗琪的询问时也说,去年提交的裁员强制通知中,77%是在员工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至少七天呈报,73%则提前至少两周。
他强调,劳资政三方正研究如何鼓励雇主更早通知受影响雇员和政府,同时尽可能在员工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或当天就通知政府。
“这有助于及时为受影响的员工,提供就业协助和再就业服务。我们将适时说明劳资政三方的讨论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