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购美容疗程引发纠纷,一名妇女向小额索偿庭索款不果,在判决出炉后情绪失控,当庭指责法官审理不公,甚至称法官似乎在“为对方当律师”。
尽管在庭上遭警告,妇女仍拒绝收回相关言论,被法官严厉斥责,并提醒她的行为或已触及藐视法庭,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负责审案的小额索偿庭(Small Claims Tribunals)推事江正伟发表判词指出,案件当事人有权不同意法庭判决,但他们不可以通过毫无根据的指控、持续打断法官发言等行为,来攻击对他们不利的判决。他说,当事人可能非常相信自己的立场,但“坚定的信念不等同于证据”。
推事也提醒,尽管小额索偿庭的程序比较简便和非正式,但当事人仍应有礼貌和有所克制,并且尊重法庭判决。而且,无论是在小额索偿庭或其他司法平台,藐视法庭的行为抵触司法维护法令,当事人可面对严厉制裁,包括被判处罚款或监禁。
本案妇女是在2023年申请向一家美容院索偿,小额索偿庭于同年11月驳回妇女的诉求,并在今年4月29日,即事隔两年多后,发表判词阐明裁决理由。判词没有揭露妇女与美容院的名字,并罕见地花了相当篇幅批评妇女的行为。
根据判词,妇女在2022年3月至7月,三次向同一家美容院,签购美容产品与疗程,但她事后否认在美容院所做的第三次消费。她声称,美容院于2022年7月12日未经授权,通过线上分期付款平台Atome向她收取9000元。她也指美容院的疗程效果不如宣传,并误导她称疗程没有使用期限。妇女要求的索偿总金额达1万2000元。
不过,美容院否认指控并称,妇女当天一直讨价还价,最后答应以9000元签购产品与疗程,还索取了总值约7000元的免费赠品。
推事认为,证据清楚指向妇女授权美容院收取9000元付款。妇女第一次和第二次在美容院签下配套时,分别获得2300元和7276元的免费赠品;美容院没理由在妇女没有消费的情况下,于2022年7月12日当天也提供赠品。
另外,推事指出,付款平台的收据也清楚显示消费日期与金额,妇女在授权付款前,理应看到付款总数。而且,美容院的发票也已列明疗程使用期限。推事最终裁定,妇女未能提呈任何书面证据来支持她的说法,或证明美容院的服务水平有问题。
不过,推事宣判后,妇女在视讯聆讯上大发雷霆,坚称自己没有签下任何9000元的合约。推事于是向她解释,交易双方可通过签字以外的方式立下合约,但妇女仍继续批评判决,甚至打断推事的发言,指责推事偏袒美容院,似乎在当美容院的代表律师。
推事几次要求妇女撤回她对法庭的指控,但妇女不仅不愿意,还声称觉得遭受恐吓。推事再次重申裁决理由,妇女没有等推事说完话就离开聆讯。
推事在判词中提醒,一名当事人可能因为无法克制自己,在庭上持续争辩,但过程中可能做出不当指控,并且触及法律底线。如果对判决感到失望,当事人可以在有理据的情况下选择上诉,或大方地接受结果,“但本案索偿人既没有采取前者的做法,更加没有做到后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