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至2024年,我国共立案调查了1万1189起洗钱案。案件数量虽多,但其中逾九成属于本地犯罪,多数是与钱骡相关的网络诈骗案,涉及税务犯罪、贪污,以及贸易洗钱等较复杂案件的占比则偏低。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简称FATF)星期三(5月6日)发布对我国的第五次反洗钱、反恐融资和反扩散融资评估报告。

专家小组根据11个项目,评估我国就反洗钱等问题落实的防范和监管机制是否有效。我国在包括“洗钱案调查和提控”和“透明度与实益所有权”在内的四个项目中,获得较低的“中等有效”(moderate)评级。

根据报告,作为一个政治稳定、金融体系成熟且高度互联互通的国际金融中心,新加坡可能成为海外犯罪所得的洗钱平台。

我国拥有适当的法律与执法框架来识别和调查洗钱活动,执法机构也具备足够能力和资源。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认为,考虑到所面对的风险和环境,新加坡应检讨及优化洗钱案件调查的优先处理机制,以推动更复杂、涉案金额更高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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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F肯定新加坡反洗钱监管和预防框架 但指制裁力度等可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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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反洗钱表现提升 获国际反黑钱组织最佳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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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主要集中于处理与网络诈骗有关的较简单洗钱案件,以致重大跨国案件调查没有获得足够关注。”

此外,报告指出,这1万多起案件中,超过八成源自受害人报案,其他来源,如金融情报、执法机构转介和国际合作等,在识别洗钱案件方面的利用仍然不足。此外,针对个人洗钱罪的制裁虽然相称,但有效性和威慑力不够,即便在最严重的案件中,多数处罚力度也偏低。

在“透明度与实益所有权”方面,报告指出,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设立的实益拥有权(beneficial ownership)登记处,缺乏足够措施来核实所提交资料是否属实,而是依赖企业服务提供商在履行客户尽职调查时,识别实益拥有人和确保申报资料准确。

专家:我国采取风险管理方法 对快速打击洗钱和网络犯罪有效

内政部、财政部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出联合文告说,如同其他开放型经济体一样,新加坡会持续面对不法分子利用我国经济和金融体系进行非法活动。我国会仔细研究特别工作组的建议,评估如何以符合本地情况及风险相称的方式采纳这些建议。

针对我国洗钱案调查,企业咨询服务公司CitadelCorp首席顾问黎光隆接受《联合早报》采访时说,表面来看,当局是在接获报案后才展开调查,但实际上我国在政策制定、风险监测和执法方面采取风险管理的方法。事实证明,这对快速打击洗钱和网络犯罪是有效的。

在收集实益拥有人信息方面,星展银行法务与合规监管主管林子建认为,这当中或涉及权衡取舍。

“例如,仅依赖申报机制来提升实益拥有人透明度,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但在某些正当情况下,例如离婚后为子女进行资产规划,也确实存在合理的隐私保护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