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股市流动性不足的问题由来已久,而新推出的环球上市板又设有20亿元的市值门槛,引来议员提问如何吸引企业在这计划下来我国挂牌。
对此,国家发展部长兼金管局副主席徐芳达指出,已有一些企业表达兴趣。
《证券与期货(修正)法案》星期四(5月7日)三读通过,为企业在纳斯达克和新加坡两地上市的环球上市板(Global Listing Board)铺路。除了提高企业在本地上市的兴趣,议员在参加法案二读辩论时,也询问如何保障企业监管和治理标准,以及投资者教育等方面。
碧山—大巴窑议员安迪发言时指出,发行人可能会利用不同司法管辖区最宽松的监管规定来指定方案。他询问当局如何防止监管套利(regulatory arbitrage),以确保我国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和执法标准不会降低。
盛港区议员林志蔚则质疑,环球上市板会否将新加坡股市已缺乏的流动性,进一步导向海外市场。这是因为流动性和估值提升的成果,通常集中在那些流动性本就较高的市场。
另外,环球上市板设有20亿元市值的门槛,多名议员对此提出询问。
杨厝港议员叶汉荣发言时指出,新加坡股票市场的基本面脆弱。数据显示,香港市场的流动性是本地的20多倍,融资额也高出我国一大截。他因此质疑在此情况下,新加坡如何与其他市场竞争。
议员:本区域或仅八家科技企业达到门槛
他引述市场人士数据指出,目前只有约八家东南亚的科技公司能达到这一门槛,另有两三家公司可能通过债务融资接近这一目标。
“这范围非常狭窄。考虑到环球上市板的目标,那些规模足够大、符合条件的公司,恰恰是那些可能选择直接在纳斯达克上市,而无须与新加坡建立联系的公司。”
徐芳达回应这些问题时说,眼下的重点是促成环球上市板的成功。而有了这一经验,金管局和新交所将有机会考虑未来的其他合作计划。
他也解释这20亿元市值的门槛,是新交所与纳斯达克谈判后的结果。“20亿元在新加坡可能看起来是一个很大的数目。但实际上在纳斯达克,20亿元并不算多。”
徐芳达认为,如果上市门槛被降至太低,公司的后续发展将出现问题。他强调,这个市值要求只适用于与纳斯达克的合作计划,而不会限制新交所未来与其他交易所的合作。
“我们相信随着亚洲的持续增长,将会涌现一批能满足要求,并从这项安排中受益的公司。”
他也说,环球上市板计划目前已吸引不少潜在发行人的兴趣。
新加坡投资者无法集体诉讼 或较外国投资者处不利地位
部分议员针对小股东权益提出询问。这是因为一旦企业爆发丑闻,本地投资者无法通过集体诉讼(class action)讨回公道。
宏茂桥议员赖添发指出,当海外注册公司在新美两地同时上市时,新加坡投资者可能比美国投资者有更弱的法律救济途径。
徐芳达对此解释,当局已在证券市场发展计划下探讨加强投资者的索偿管道,这包括促进投资者自发组织采取行动,并减少诉讼的法律障碍。而这个加强后的管道,同样适用于环球上市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