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如建屋发展局收取的火灾保险费等费用,向来被归类为“手续费”。随着国会星期四(5月7日)三读通过《法典(杂项修正)法案》,这类费用将明文写入相关法条。

不过,这些回溯认可四个政府机构收费的新法,引起在野工人党议员的强烈反对。

国家发展部兼教育部高级政务次长赛义德哈伦星期四在国会为这项修正法案提出二读。朝野议员经过多轮辩论后,在场的工人党议员都起立,要求把他们的反对立场记录在案。

引发主要争论的部分,是把国家发展部属下的建屋局、建设局、国家公园局,以及市区重建局,过去作为手续费(administrative fee)收取的一系列费用,写入相关的法条中,并且不允许再针对过去的收费提出任何法律诉讼。

除火险费,这些收费还包括强制收回组屋单位时征收的相关费用,建设局发出临时入伙准证、公园局发出动物进出口准证等所产生的加急处理费,以及建屋局和市建局在处理违规停放车辆时征收的锁车、移车、扣留和保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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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义德哈伦说,过去这些收费被归类为手续费,但国家发展部去年进行检讨并征求总检察署意见,认为应当让这些收费有法可依。

除了阿裕尼集选区议员莫哈默法理、盛港集选区议员穆海民和非选区议员刘宇扬这三名工人党议员外,东海岸集选区议员何礼娜、白沙—樟宜集选区议员李乃怡和裕廊东—武吉巴督集选区议员许德财三名行动党议员在发言时,也就这部分修正提问。

这些提问包括过去收费是否缺乏法律依据、是否出现过纠纷、如何加强未来执法,以及有多少公众受到实质影响。

其中,刘宇扬以华语发言时说,若当局过去在收费上出现错误,是可以纠正过来的,并应公开指出这些错误影响多少人、涉及多少钱,而不是“通过立法权将过去的错误一笔勾销,甚至剥夺老百姓讨回公道的权利”。

赛义德哈伦回应时反驳了这样的论述。他强调,这些收费是为了收回机构提供服务所需的成本,并非不正当收费,如今写入法条也是为了更加公开透明。

在补充提问阶段,同为阿裕尼集选区议员的张文杰,以及工人党主席林瑞莲和秘书长毕丹星,也就过去收费的正当性,以及金额和影响提出质疑,并希望当局可以提供相关数据。

国家发展部长徐芳达解释,这些费用是在过去数十年间收取的,有些甚至是独立时就有的,因此很难计算具体的金额,但当局会尽力整理。他也强调,这次修正并非因为出现纠纷,而是国家发展部主动内部检讨后,采纳总检察署建议的决定。

“我们不想就过去的收费留下手尾,因此我们向国会提呈这项法案,坦诚地解释过去的收费……它们不是不合法或不正当的,只是被归类为手续费;而为避免疑问和减少歧义,我们希望通过法案让它们得到认可……取得国会支持。这样在未来,这些收费也将有法可依。”

法案扩大并明确建设局与市建局职能

《法典(杂项修改)法案》也提出扩大市建局和建设局的职能。其中,市建局将负责协调和开展与交通和公用事业相关的基础设施规划工作,以及相关的改进计划。

赛义德哈伦说,市建局原本就在做这些工作,如今修订法条,是希望正式明确市建局的职能,并提供清晰的委任。

他强调,陆路交通管理局和建屋局等,仍是主要负责和主导这些规划工作的机构,市建局不会取代它们。例如,为行人天桥安装电梯的工作,仍会由陆交局负责。

建设局将负责私人住宅的改进计划和乐龄易计划,以及管理除海岸防护设施外、归属国家发展部的滨海结构,并为专业工程师局和分层地契局提供行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