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遗产分布不同国家时,继承规划通常面临一个核心抉择:是订立涵盖全球资产的“单一遗嘱”,还是在不同司法区分别订立“多份遗嘱”?两者各有利弊,也伴随不同法律风险。

接受《联合早报》访问的律师指出,单一遗嘱强调简化与一致性,但跨境执行时往往受限;多份遗嘱(常称为外籍人士遗嘱,Expat Wills)则可按各地法律量身定制,有助于加快当地的遗嘱认证程序。

正德律师事务所(Esteem Law LLC)创办人兼董事黄嘉珩律师说,单一全球遗嘱的优点在于能以一份文件统一处理全球资产分配,起草费用较低,但主要缺点在于未必能在所有司法区受承认,尤其是在对遗嘱形式要求较严格的大陆法系(civil law)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