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注册电话卡,再把电话卡提供给犯罪团伙使用,28岁马来西亚籍男子和51岁新加坡籍女子早前面控后,星期天(5月10日)被押回现场协助调查。
新加坡警察部队早前发文告说,反诈骗指挥处警员星期四(5月7日)针对涉嫌注册付费电话卡后,把电话卡提供给海外犯罪团伙使用的商家,展开执法行动。
28岁男子刘明汉和51岁女子陈珠琴都在行动中落网。前者被指利用真实客户资料注册额外付费电话卡,后者则涉嫌将非法注册的电话卡提供给海外犯罪团伙。这些电话卡过后被发现用来行骗。
警方说,还有四名男子和四名女子因涉案,目前正在协助调查。这八人的年龄介于17岁至61岁。
刘明汉和陈珠琴已于星期六(9日),在抵触《杂项(公共秩序和滋扰)法令》罪名下被控。控状指刘明汉于今年4月24日许,身为裕廊西中3路“Jumbo Mobile”手机店职员,未经允许利用一名男子的资料注册电话卡。
陈珠琴则被指从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间,在有理由相信电话卡会被用来进行诈骗的情况下,将至少10张电话卡提供给不明人士。
星期天早上9时10分,刘明汉由一组警员押到文礼巴士转换站的手机店,协助警方重组案情和厘清细节。
刘明汉身材中等,手脚被拷,身穿白色T恤和深蓝短裤。他全程低头,面对警员问话时只小声回答,跟警员没有眼神交流。
在现场逗留大约五分钟后,刘明汉才被警员带走。
警方于早上9时40分再到文礼购物中心的一家手机店,并将另一名涉案人陈珠琴押到现场。据了解,陈珠琴是这家手机店的其中一名负责人。
现场观察,陈珠琴蓄着长发,身穿红色T恤和深蓝短裤,手脚同样被拷。由于她身体不适,因此戴上了口罩。
陈珠琴在现场逗留约三分钟后,便被押上警车离开。
刘明汉和陈珠琴早前面控后,被下令还押中央警署,其间可被带出助查。两人的案件展期至星期五(15日)过堂。
根据法律,提供注册电话卡供他人犯罪牟利,罪成可面对罚款最高1万元,或坐牢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
自2025年12月30日起,诈骗犯及诈骗团伙成员或招募者将面对6至24下鞭刑。协助骗子洗钱或提供电话卡的钱骡,可能面临最多12下的酌情鞭刑。(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