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签立持久授权书的新加坡人,若要根据更详细的个别需求,授权亲人在自己失去心智能力时,代为决定并执行个人事务,有关手续费已从185元减至30元。
持久授权书(Lasting Power of Attorney, 简称LPA)的申请表格分两种,绝大多数人使用表格一。年满21岁者通过表格一订立LPA后,就可委托获授权人(donee)在自己失去心智能力后,代为决定并执行个人福利、资产和财务事宜。
至于表格二,则允许授权人(donor)按自己的个别需求,更详细地制定获授权人的权力,包括售卖资产所得须只用于支付医药费等。这一般得由律师拟定更详细的指示。过去,使用表格二的手续费为185元。
政府在4月30日的政府宪报上宣布降低表格二的收费至30元,5月1日生效。永久居民和外国人支付的费用也降低,永久居民的表格二手续费从90元降至30元;外国人则从230元降至160元。
政府早前也已宣布,4月1日起,公民通过表格一申请LPA一律免费。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调整制定LPA手续费是希望让申请程序更便利,鼓励更多人预先规划,通过制定LPA委任自己信任的获授权人。
截至今年2月20日,已有约40万4000名新加坡公民订立持久授权书,约占公民人口七分之一。至于永久居民和外国人,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已有约2万人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