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符合条件的国际碳信用供应不足,政府允许须缴纳碳税的本地企业,将2025排放年未使用的国际碳信用抵消配额转到2026排放年,但抵消配额会根据碳税率的变化做出调整。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和国家环境局星期一(5月11日)发文告说,抵消配额的转移属于过渡性措施,是为国际碳信用交易市场的发展争取更多时间,并确保市场上有更充足的碳信用供应。
我国2024年起允许企业购买国际碳信用,来抵消最多5%的可征税碳排放。不过,从2024排放年转到2025排放年的抵消配额将会失效,不能再次转移。
此外,由于政府在2026年将碳税税额从每公吨温室气体25元调高至45元,从2025年转到2026年的抵消配额,将按比例调整。举例来说,原本属于2025排放年的4000吨抵消配额,转移到2026排放年后,会根据碳税税额的比例调整为2222吨。
当局也说:“政府继续致力于支持高质量国际碳市场的发展,并将继续与签订执行协定(Implementation Agreement)的合作伙伴携手,扩大符合条件的碳信用额度的供应。”
我国目前已经跟11个国家签署执行协定,并从2025年底开始征集不丹、加纳、秘鲁、卢旺达和泰国的碳信用项目。不过,碳信用项目通常需要几年时间才能产生碳信用额度,业界对碳信用诚信度的更高度关注,以及不断演变的国际碳市场规则,也推迟碳信用额度的整体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