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两国患者和医疗系统更快获取创新医疗产品和先进疗法,新加坡与中国在医疗监管合作上迈出关键一步。两国续签谅解备忘录,将监管合作版图首次扩大到细胞、组织和基因治疗产品等前沿新兴领域,标志着患者未来有望更早受惠于前沿的创新疗法与医疗技术。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星期二(5月12日)发文告说,卫生科学局局长蔡瑞文教授与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局长黄果,5月11日在北京共同签署这份范围扩大的备忘录。
这次续签旨在2021年原有协议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不仅重申双方对医疗产品监管合作的承诺,也加强双方在探索建立便利的监管途径、试点创新方案,以及推进能力建设与人员交流方面的合作。
原协议涵盖化学药品、原料药、生物制品、传统中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管。
文告指出,双方机构将继续在法规、信息和最佳实践的交流方面进行合作,并可能在打击假冒、伪造及不合格医疗产品方面加强协作,包括在生产设施检查及检测方面的合作。
两大监管机构于2003年9月签署首份谅解备忘录,拥有长期双边关系。目前,有约35种药品和超过1000种中国制造的医疗器械获卫生科学局批准。
蔡瑞文教授指出,通过续签并扩大合作范围,双方希望“营造一个更加敏捷和前瞻性的监管环境,以更好地应对快速演变的医疗产品格局,并使安全有效的创新产品能够更快惠及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