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发展的速度,远远快过全球法律体系的演进。我国更新监管框架的步伐,既要足以保护公众免受到伤害,也不能操之过急,以免扼杀创新。
在星期三(5月13日)举行的“新加坡法治200年青年论坛”(SGLaw200 Youth Forum)上,黄循财总理致辞时指出,我国法律体系面临挑战,尤其是在应对新科技方面。
他说,当人工智能系统造成伤害,例如出现错误的医疗诊断,或自动驾驶车辆发生致命车祸时,该由谁负责?是开发它的程序员、编写演算法的人、部署它的公司、还是使用者?
“我们的法律框架并不是为机器能作出重大决策的时代而设计的。我们须重新思考有关职责、法律责任,以及问责制的一些最基本假设。”
他认为,这并非简单的事。因为若行动过慢,就会导致法律滞后,公众可能受到伤害;行动太快,又可能扼杀创新。因此必须在安全与进步,以及监管与创新之间取得平衡。
法律最终仍建立在人类判断之上
黄总理也提醒,在运用科技的同时,须清楚法律最终仍建立在人类判断之上。机器可以提供辅助、分析和建议,但涉及责任、公平和正义的问题,还须由人来裁决,不能全交由演算法决定。
全球局势近年来愈发动荡,黄总理也关注国际法议题,因为国际社会发生的变化,将直接影响我国。
他说:“越来越多国家单方面采取行动,且行事肆无忌惮。国际规则日益被忽视,违规者却几乎无须面对任何后果。当强权取代公理,体系将开始瓦解。最先感受到冲击的,永远是那些较小、较脆弱的国家。”
这也是为什么新加坡持续通过双边交流,以及亚细安、二十国集团和联合国等国际平台发声,并支持通过国际机构和机制,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争端。
他举例,作为贸易国,新加坡依赖开放和安全的海上航道。包括海洋法在内的国际法能确保重要水道对所有国家开放,不受任意控制。这些原则一旦遭削弱,波及的不只是遥远区域,也会直接冲击我国。
“对新加坡这样的小国而言,一个强大且有效运作的国际规则体系至关重要。因为它能在充满变数的世界中提供一定程度的稳定,让局势有迹可循。”
1826年,英国皇室颁布《第二司法特许状》,在新加坡等海峡殖民地引入英国普通法,为现代法律体系奠定基础。这场论坛是庆祝我国法院体系和制度创建200周年的重点活动之一。
活动由律政部与新加坡政策研究所联办,超过400名中学和初级学院学生、法学院学生及年轻律师参与。
就我国多年来建立的法治社会,黄总理指出,新加坡是个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的小国。历史曾以一些惨痛的经历提醒大家,和谐是多么脆弱。正因如此,维持稳定关乎我国存亡。
“没有稳定,就没有安全和进步可言,也就不会有新加坡。这一现实影响我国对法治的态度。我们非常重视保障公共利益,确保政府在需要时能够果断、迅速地采取行动。”
他强调,我国的法治建立在新加坡人对政府的信任之上。法治不应只是抽象原则,须体现在日常生活中。
以毒品走私为例,某人身上若发现毒品,法律会推定他是知情的。但同时,每一起案件都会经过仔细调查和审理。涉及死刑的案件,国家会为被告指派律师;每一项死刑判决也会自动提交至上诉庭复核。
他认为,总体来说,我国的法治为新加坡人带来不错的成果。大家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合约会履行,纠纷可获得到公正的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