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闯并企图强奸前女室友的国大博士生,星期二(5月12日)上诉时提出多项否认案情的说法。主控官指被告一再推卸责任应判处更重刑罚;大法官则表明,不排除考虑加重刑罚,需时间审慎斟酌,将案件展期裁决。

被告是来自中国的高熊(32岁),案发时在国立大学修读博士学位。他面对七项包括企图强奸、擅闯,以及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早前承认其中四项,被判坐牢六年六个月又六周,打鞭三下。

受害者也是来自中国的21岁女子,就读本地大学。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被告与受害者是同屋不同房的室友,但他在2023年8月已搬离。

同年10月,被告开始追求受害者,传短信约见面。受害者拒绝,也要求被告别再骚扰她,但被告仍死缠烂打,受害者为此报警,房屋中介也警告被告不能擅闯,但他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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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晚上9时,被告再次上门,受害者的缅甸籍男室友应门,让他入屋。被告敲响受害者房门,她开门惊见被告,被告称想为之前的不礼貌短信道歉,还声称自己的银行卡留在单位内。

受害者不接受道歉,说要报警,被告听后发怒,硬闯入房间,将受害者压在地上,掀开她的连衣裙,对她上下其手。男室友闻声救援,将被告拖出房外。

上诉庭三司之首的大法官,星期二指被告呈交的陈词,似乎有意否认早前承认的案情。被告称自己没有完全理解当庭朗读的案情经过,以为自己认罪后还有机会辩驳,怎料就下判了。

大法官问他,当时是否有通译员为他翻译,被告回答说“有”,但他称:“我当时没有想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5月13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