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患的可怕不言而喻,学校、职场和商场因此会经常举行火警演习,确保大家在发生火患时知道如何安全逃生,如果可能的话,甚至在消防人员赶到之前协助救火。
原因很简单:火患虽然可怕,但更可怕的是在发生火患时,才意识到我们早已错过了做好准备的时机,以致影响救火工作,甚至束手无策。
近日,两起发生在不同场景的事故,都印证这一点。
5月4日,裕盛路(Joo Seng Road)第14座组屋18楼发生大火,组屋的干式消防立管无法正常操作,加剧民防部队灭火工作的难度。
根据《联合早报》记者隔天的观察,组屋底层仍留着一条消防水管,从消防车经由楼梯一路延伸到18楼,而不是跟平时一样,通过组屋底层的消防立管,直接把水灌到事发楼层灭火。
当天下午,消防员检查消防立管时发现,只要组屋底层的水闸一打开,18楼的消防立管底部马上水花四溅,漏水情况相当严重。
民防部队发言人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证实干式消防立管(dry riser)无法正常操作,并指出“消防立管发生故障,使灭火工作更加困难”。
5月9日,法拉利车主俱乐部举行的晨间车队驾驶活动上,一辆法拉利据信突然失控并发生撞击后起火,造成两人死亡。
报道中最刺眼的细节是:无论是同行的30辆法拉利超跑或路过公众,都没有携带灭火器,因此未能及时施救。
一起火患中,消防设施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另一起火患则是所有参与者缺乏准备。
把两起事故放在一起看,就显示我们似乎低估了火患风险。
前车之鉴犹在 防火变集体的松懈
以裕盛路组屋火灾来说,干式消防立管无法正常操作的事情其实在去年7月29日便发生过。
当时,大巴窑8巷第229座组屋一个单位失火,火势迅猛导致六名居民和一名消防员送院。后续调查显示,那可能是地下水管漏水的缘故。
裕盛路组屋干式消防立管损坏的原因虽然还在调查中,但即使有了大巴窑的前车之鉴,同样事件仍然发生,着实令人担忧。
况且,民防部队平日虽然演练过消防立管失灵的情况,但代价却是拉长救援时间,人员伤亡的风险成倍放大。
至于法拉利跑车起火事件,灭火器是很多人眼中,购物中心、工厂或公共建筑的必备,但私家车是否也应该配备基本灭火配备?车队活动的主办方是否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还是,这些问题甚至连事先的讨论都没有?
当然,即使车队中有人携带了灭火器,也还是可能因为事发突然来不及抢救,但起码也不是无能为力地看着大火吞噬跑车和车上的两人。
面对以上种种,我们该问的或许是:我们是不是已经把防火当成“别人的职责”?
更危险的,或许不是没有人负责,而是每个人都以为,责任不在自己身上:设备坏了是管理问题,没有灭火器只是偶发情况。
但这两种情况如果重复出现,就不再只是个别失误,而是一种集体默认的松懈。
火灾发生后,都会有相关人员调查,找出失火原因,却很少有人会问:火患发生前,我们做了多少准备?
如果防火意识沦为火灾发生后的事后检讨才被提起的课题,悲剧就只能一再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