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私召车司机撞飞违规过马路的印尼妇,事后他罔顾乘客劝阻,坚持先将乘客送达目的地,随后竟又接载另两组乘客,直到事隔四个小时后才去自首。

这起车祸发生于2024年12月17日早上6时46分,地点是格兰芝路(Grange Road)与乌节路的交界处。

伤者维查亚晨的丈夫说,她事发当天出去晨跑,不料却发生意外。(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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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刘初胜(72岁,译音)面对四项包括不小心驾驶导致他人重伤、车祸发生后没有停车以及未施予援手等的控状,他星期三(5月13日)承认其中三项,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处他坐牢八个月以及吊销各级驾照五年。

案发时,被告是私召车司机。伤者是印度尼西亚籍妇女维查亚晨(45岁),事发两天前才和儿子飞抵新加坡。

调查揭露,事发当天清晨,被告在海格路接载一名30岁女乘客前往华丽坊(Valley Point)商场。当沿禧路(Cairnhill Road)往格兰芝路方向行驶时,被告虽见交通灯亮绿灯,却未察觉正在横穿马路的印尼妇,结果在毫无减速的情况下将对方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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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烈的撞击力导致印尼妇整个人飞砸在汽车的挡风玻璃上,随后重摔在地。巨大的冲击力不仅导致被告车子的挡风玻璃出现裂痕,印尼妇的一撮头发也卡在玻璃裂缝中。

现场路人见印尼妇倒卧在血泊中陷入昏迷,且头部流血不止,立即电召救护车。

此时,被告不仅没有停车施救,反而驾车扬长而去。车上女乘客见状,要求他立刻掉头查看,被告却一意孤行,坚持要先送乘客去商场。

当他返回事发地点时,救护车和救护人员已到场,但他并没有停车帮忙或表明身份,还继续载送两组乘客,最后于早上10时47分到交警总部自首。

妇女伤势严重成植物人

印尼妇女伤势严重,事发后处于植物人状态。

根据新加坡中央医院的医疗报告,伤者脸部严重淤青、后脑勺头皮擦伤、右手肘变形红肿、颅内多处出血,髋骨和脊椎也遭遇骨折。截至2025年1月31日,她仍深陷昏迷,家属随后要求将她转送回印尼医院继续治疗。直到2025年4月,她依然处于植物人状态。

控方指,被告即便被乘客要求掉头查看伤者,被告仍选择继续把她送到目的地,事后甚至继续接单载送其他乘客,拖延四个小时才自首。不过,考虑到案发时伤者违规跑过马路,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被告的罪责。控方最终促请法官判他坐牢八个月至11个月,并吊销各级驾驶执照五年。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5月14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