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马来西亚籍男女因涉嫌走私超过1万2000个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被控上法庭。这是《烟草与电子烟管制法令》5月1日生效以来,首起被提控的走私案件。
卫生科学局星期五(5月15日)发文告说,移民与关卡局人员5月6日在兀兰关卡拦下一辆入境的马来西亚注册汽车进行检查。移民局随后从车内搜出161个包裹,里头总共有1万2273个疑含有依托咪酯(etomidate)的电子烟弹(俗称丧尸烟弹)。
案件随后转交给卫科局调查,初步估计这批电子烟弹市价超过80万元。
被捕的两人分别是26岁的伊扎特(Izzat)和24岁的努尔艾恩(Nurain),两人于5月8日分别在抵触烟草与电子烟管制法令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当局并未透露他们是什么关系。
案件5月15日再次过堂,展延至6月26日审理。
根据法令,走私丧尸烟弹,若罪成可判监3年至20年,并鞭打5下到15下;销售丧尸烟弹,若罪成则可判监2年到10年,并鞭打2下到5下。刑罚也适用于在海外犯罪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