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不满妻舅,多次虐待对方未满1岁的儿子,包括用力摇晃、把他的头按入水桶和掐脖子等,还用手机录下过程。直到一名路人在组屋底层撞见他施虐,他的恶行才被揭发。男子早前已认罪,现被判入狱14年,并被下令赔偿受害人父母4000元。

国家法院法官顾至轩星期三(5月20日)下判时说,在相关法令条文下没有类似的公开案例。被告在两个月内,以非人道的方式,有预谋地多次残忍虐待九个月大的妻侄子,还录下视频反复观看,有几次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于组屋底层犯案,行为令人发指。

法官指出,这不仅对妻侄子造成长期伤害,也影响整个家庭,因此不应给予被告最高三成的刑罚扣减,仅基于他选择认罪、表示悔意和节省法庭资源扣减两成刑罚,判他坐牢14年。

控方向法庭提呈文件指出,受害人因言语发展迟缓须接受治疗,每周治疗两次,一年的费用约2万4960元。法官考量被告每月2073元薪水和财务情况后,下令他赔偿受害人父母4000元。

法官在下判前曾下令休庭约20分钟,被告家属在庭上接近受害人父母,双方随即起言语冲突,险些动手,直到被庭警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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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判后,法官特地让受害人父母上前并说明,他不仅以法官,也以家长的身份对他们说,没有任何孩子应承受这一切,也没有任何父母应经历这些痛苦。然而,无论发生什么,孩子始终值得父母给予温柔的爱,并希望法庭的判刑能为他们带来某种程度的了结。

法官指出,私下报复并不符合孩子的利益,孩子如今更需要父母加倍的爱与保护,协助他尽可能康复。“我希望你们能够彼此扶持,你们的孩子是最珍贵的,值得被爱和珍惜。”

法官随即让受害人父母先一步离开庭室,并指示庭警在避免双方接触的情况下,让家属有序离开。

现年32岁的被告共面对31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他早前承认其中八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案发时,受害男婴仅九个月至11个月大,是被告妻子弟弟的儿子。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官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面临逾30项控状 借照顾之名屡次施暴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是私人救护车医护人员,与妻子、岳母和女佣同住五房式组屋。2024年7月至9月间,岳母因想念孙子(即受害人)且儿媳待产,提议帮忙照看。

岂料,被告多次借照顾之名,在妻侄子留宿期间施暴,包括掌掴、捏打、扭手臂、用力摇晃头部,甚至掐脖子、以枕头压脸,并用手机拍下过程。

2024年7月中,受害人首次在祖母家留宿时,被告趁岳母外出、妻子与女佣忙碌,提议替妻侄子洗澡,把他放入装水的水桶,反复把他的头猛按入水中。之后,被告在卧室又用枕头击打并压住他的脸,以及扭他的手臂。

同年8月13日,受害人再度留宿,被告以带下楼散步为由,在组屋底层掌掴他、抓起脚让他倒挂、掐脖并将他提离地面。在妻侄子住在家中的五天内,被告持续施虐,还曾用衣架从妻侄子衣服穿过,将他悬挂在空中。

9月16日,被告再次在楼下施暴时,一名女子在远处察觉不对劲,边录像边上前制止。被告让女子别多管闲事,随即抱着妻侄子离开。女子随后报警,并向警方提供视频。警方展开调查后,在当天傍晚逮捕他,并在被告手机内发现多段虐童视频。

被告承认因与妻舅有私人恩怨,迁怒妻侄子,每当对妻舅感到愤怒时就重看视频。

控方指出,这是一起极其骇人且严重的虐童案,被告辜负家人对他的信任,多次以残忍方式折磨受害人,不仅给受害人带来痛苦和恐惧,也严重危及他的安全,甚至生命,促请法官判他坐牢12年至15年。

被告律师求情时则恳请法官判他坐牢八年至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