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网络上看到一句话:“现实我唯唯诺诺,网络我重拳出击。”
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迅速发展的时代,网络成了不少人宣泄情绪或展示才华的空间。不过,凡事都有两面,有了情感出口,自然也有人滥用网络的匿名性来伤害他人,不费吹灰之力,伤人于无形。
我国政府早在2019年便将恶意公开他人隐私(doxxing)列为刑事罪,违例者可面对监禁和罚款。法庭也被赋予更多权力保护受网络假信息影响的受害者,如发出庭令要求刊登者停止发布不实陈述或发出更正通告。
不过,计划赶不上变化,网络伤害的定义已经超出当年的范围,受害者更是往往求助无门:向平台举报,只等到数日的沉默;走法律程序,又面临高昂的成本与复杂流程。
去年,政府宣布设立全新的“互联网安全委员会”(Online Safety Commission,简称OSC),为受害者提供及时救济。
委员会将在6月底投入运作,协助13类网络伤害的受害者,尽快移除有害内容、限制施害者账户,甚至公开幕后施害者身份。这些伤害包括,网络骚扰、恶意公开隐私(doxxing)、网络跟踪(online stalking)、亲密照泄露,以及儿童性虐待影像等。
委员会的具体运作细节虽尚未公开,但委员会要有效应对网络伤害,并及时帮助受害者,就须做好至少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透明与信任。委员会预计从一开始就会接到不少案件,但无论案情简单或复杂,其任何决定都应公开透明,让公众清楚了解委员会的考量依据。
委员会的答复和处理方案,除了应设定明确的时间表、说明后续步骤,还应为决定提供合理解释,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网络伤害的实质,并看到委员会和政府应对问题的决心。
第二,回应与处理的效率。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好事不出门,坏事已经传了不止千里。一则简单的贴文,短短一小时就可能传遍全网。更何况,你永远不知道那个伤害人的贴文或影像是否已被截图下载;今天封掉一个假账户,明天可能又多出10个,甚至几十个。
由于效率的重要性,委员会必须有足够的人力和资源,避免举报到审理的过程拖沓。“及时”虽然应当是越快越好,但不容易做到。因此,委员会适当公开处理所需的时间标准,对受害者和委员会自身都更为公平。
第三,威慑与执行能力。委员会被赋予对平台和个人发布指令的权力,包括要求下架有害内容、限制加害者账户等。若不遵守指示,违例者可被判罚款最高2万元、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机构等实体则可被罚款最高50万元。
但委员会还必须有足够的执行力,能迅速查出加害者身份和颁布相关指令,否则严刑峻法也等同虚设。
但一个更棘手的问题是:对于匿名的加害者,指令又能如何落地?如果施害者使用假名、假邮箱甚至来自境外,公开身份又有何用?这些问题没有简单的答案,却也是委员会需要为公众解答的难题。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以及未来代理式人工智能的出现,网络伤害可能越来越普遍。
设立互联网安全委员会是新加坡应对网络伤害的重要一步,它来得及时,方向正确。
但立法与机构设立只是起点,真正的考验在于:它能否让受害者感到“被听见”?能否在最短时间内停止伤害?能否让潜在的加害者感受到切实的后果?
网络伤害不会自动消失,但一个真正有效的互联网安全委员会,可以让新加坡人在数码空间重拾宝贵的信心与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