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2500元报酬,马来西亚男子夜里撑伞戴口罩和帽子,上门骚扰欠债人,到组屋单位外锁门、倒油、纵火,险害七口之家断生路,被判坐牢19个月2周。

马来西亚籍被告维鲁(32岁)早前承认一项恶作剧纵火罪,另一项非法禁锢他人的罪行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受害人是一名41岁男子,他与妻子、两名孩子(分别为9岁和3岁)、双亲及妹妹,共一家七口住在被纵火的单位。案发时,他因涉及诈骗案正接受警方调查。

案情揭露,被告因经济困难到处找散工。2023年11月底,他突然收到不知名人士的短信,让他骚扰住户,锁门放火。被告起初拒绝,最后耐不住对方答应支付2500元的报酬,以及400元“订金”,决定犯案。

被告按照指示,从新山通过兀兰关卡入境新加坡后,向一名男子获取400元。数日后,被告获得地址,随之买了一条脚踏车锁链,为纵火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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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2月8日凌晨4时25分,被告从电单车抽了些汽油装入空水瓶,再骑车到淡滨尼一带。其间,他特意换上连帽上衣和长裤,并戴好口罩和帽子,在楼梯间撑伞掩护。

根据电眼画面,被告确认单位门牌后,先用锁链锁上大门,再倒汽油,随之点火烧大门,拍照发给不知名人士后离开。他在清晨5时10分返回马国。

当天凌晨4时42分,受害人的父亲起身上厕所,闻到烧焦味还听见屋外传来爆炸声,见大门着火,连忙把一家人都叫醒。受害人的妻子检查电眼,发现有人纵火后,立即报警求助。

直到2025年9月4日,被告才向马国警方自首,并于同日被移交给新加坡警察部队受查。他求情时称,当时因妻子怀孕,需要钱缴付医药费才会干案。

警方调查此案时,受害人称事发前他因欠人钱而陷入经济困难。他说,曾有人向他发出恐吓信息,但警方无法追查对方身份,被告也不清楚是否是追债人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