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原本要供应给教育部学府的74台笔记型电脑,导致公司损失14万8000元,男子被判坐牢两年。
被告穆罕默德(32岁,Mohamed Loqman bin Mohamed Yusof)面对一项失信的控状。
调查显示,案发时被告受雇于IT公司Micro 2000 Technology私人有限公司,担任仓库管理员,月薪约2000元。该公司主要负责为教育部属下学校供应笔记型电脑及相关配件,并负责接收、库存管理及配送工作。
被告自2024年6月左右起受雇。由于被告是仓库钥匙的唯一保管人,因此拥有仓库的单独出入权限,也受托管理所有存放在仓库内的电脑。
2025年6月10日,物流供应商联系公司财务经理,查询90台据称已于5月29日送达,但却下落不明的惠普(HP)笔记型电脑。公司高级经理随后联系被告,而被告声称只收到85台电脑,其中44台已送往学校,因此仓库理应剩下41台。不过,经理检查库存时,却只发现21台电脑。
翌日,经理在查看闭路电视画面时,发现被告曾于6月3日将笔记型电脑搬上自己的车。公司之后与被告对质时,被告承认擅自侵吞电脑,并指已通过网购平台Carousell脱售。
公司随即报警。调查揭露,被告于2025年3月至6月期间,至少三次失信共74台惠普笔记型电脑,总价值约14万8000元。被告贱卖赃物,仅赚1万零580元左右,至今未作出任何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