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司机撞倒过马路的阿嫂后下车,但不是帮忙阿嫂,而是不顾她的死活捡起掉落的侧镜,继续上路添油并接载学生,直到接到交警电话,才回到事发现场协助调查。
这起意外发生在2025年2月11日早上6时55分,地点在广东民连路驶入广东民路的支路。
被告张汉城(63岁,译音)案发时是名校车司机,他面对三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包括在车祸后没停下离开现场,以及没有提供援助。控方以其中两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当天早上6时55分,在广东民连路支路驾驶一辆迷你巴士,打算添油后去接载学生。由于他当时将注意力集中在左侧的交通状况,完全没有注意到一名65岁的阿嫂正在过马路。直到听到右侧镜传来的撞击声,被告才停下巴士。
他随后下车查看,看见阿嫂躺在地上,意识到自己可能撞倒阿嫂。然而,被告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捡起被撞飞的侧镜,随即丢下伤者逃离现场。
离开现场后,被告将迷你巴士开往岌巴路一带添油,随后接上女随车员,便按原定计划去载学生上学。直到迷你巴士行驶至先驱路时,他接到交警的来电,才调头回到车祸现场配合调查。
被告星期五(5月29日)认罪,庭上播放一名车主行车记录器所拍到的画面,显示被告不顾阿嫂死活,捡起侧镜后,便快步跑回迷你巴士驶离。
案展下个月22日下判。
求情:受惊吓离开非逃责
律师称被告是因为受到惊吓才会离开现场,并非要逃避责任。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也说,被告当时也有工作在身,在种种因素下才会做出离开现场的决定。
律师也强调,被告开车多年,过去并没有严重违反交通法令的案底。虽然受害者的伤势严重,但并无生命危险。被告对自己的罪行愧疚自责,事后也已不再开车,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控方在陈词时则说,被告肇事逃逸,受害者伤势严重,需要接受不同领域的专科医生治疗,因此认为被告的罪责以及其罪行所造成的伤害都非常高。控方因此促请法官判处被告坐牢七个月,并吊销各级驾驶执照两年。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5月30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