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党已定6月28日中午召开特别党干部大会,决定毕丹星是否仍适合留任党秘书长。

两名工人党干部向《联合早报》证实,接到党总部发出的开会通知。开会通知以书面方式发出,议程有三项。

首先,要求毕丹星根据新加坡最高法院维持原判的裁决,就他向国会特权委员会撒谎而被判罪成的指控,向干部党员做出交代。

其次,要求毕丹星立即卸下党秘书长职务,理由是他违反了工人党党章第30条,也就是“在与党和公众的往来中,保持诚实和坦率”。

第三,如果毕丹星不主动请辞,干部将进行秘密投票,决定是否撤除毕丹星的秘书长党魁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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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党完成纪律审查 向毕丹星发谴责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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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会对毕丹星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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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党受询时,对上述消息不予置评。

特别党干部大会将由工人党政策研究组主席、阿裕尼集选区国会议员严燕松主持。

同日召开例常党干部会议选出下一届党领导班子

根据开会通知,工人党也会在同天下午3时举行两年一度的例常党干部大会。届时,党干部将推选新一届的党秘书长、主席,以及最高决策机构中央执行委员会成员。

工人党上一次举行中委选举,是在2024年6月。毕丹星自2018年前党魁刘程强卸任后,就一直在无对手竞争的情况下连任秘书长职务。

工人党的一些干部党员,是在2025年底联署,向党中委会要求召开特别党干部会议,讨论毕丹星向国会特权委员会做出不实陈述的案件。

工人党中委会1月2日决定成立纪律委员会,确定毕丹星是否违反党章,并要求委员会在三个月内做出决定,特别党干部大会必须等到纪律调查程序结束后才召开。

纪律委员会由盛港集选区议员何廷儒林志蔚,以及后港前议员方荣发组成,对毕丹星进行调查。何廷儒也是工人党财政,林志蔚是政策研究组的副主席。方荣发则已不是党中委身份。

纪律委员会认为,毕丹星在工人党前议员辣玉莎撒谎一案中,向国会特委会做出不实陈述罪名成立,违反党章第20(1)条及第30条。

工人党党章第20(1)条规定,党员行为若违背党的原则或损害党的利益,中委会可采取撤职、开除党籍等纪律处分。党章第30条则要求参选公职的党员遵守党纪,并在与党和公众的往来中,保持诚实与坦率。

工人党4月30日发声明说,工人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接受纪律委员会的结论,但认为毕丹星无意违背党的原则或损害党的利益,他的行为“反映的是当下他必须作的判断”,因此决定向毕丹星发出正式谴责信作为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