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局与英国核监管办公室在核安全监管领域展开合作,包括培训科学和技术人员,协助新加坡评估是否能安全地在本地部署核能。
英国核监管办公室(Office for Nuclear Regulation)成立于2014年,是当地独立的核安全监管机构,负责监督英国36个持证核设施,包括营运中和退役核电站、军用核设施,以及核研究机构等。
它也是全球首批对小型模块化反应堆的安全性进行审查的国际监管机构。
这份谅解备忘录由国家环境局副局长(气象服务与辐射保护)许丽娜,以及英国核监管办公室新反应堆监管总监迪克斯(Paul Dicks)于星期一(6月1日)在伦敦签署。
签署仪式在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的见证下完成。
她星期二(2日)通过脸书贴文说:“虽然新加坡还没有决定是否采用核能,但随着相关技术不断进步,区域国家对核能的关注持续增加,我国有必要加强对这个领域的理解和能力建设。”
两家机构接下来将就核安全监管问题交换信息和专业知识,同时推动科学和技术人员的培训。
环境局发文告说,这项合作将加强环境局的核监管能力,支持新加坡继续研究核能在我国未来的能源布局中可能扮演的角色。除了英国,我国也与芬兰、法国、美国,以及亚细安各国伙伴,在核安全和监管方面,保持密切合作与交流。
许丽娜在文告中说:“环境局通过与英国核监管办公室等经验丰富的监管机构合作,将有助于深化自身技术专长,掌握新型反应堆技术,从而建立对核安全进行严格评估所需的执行能力。”
主管贸易关系的傅海燕目前正在英国访问,随后将前往法国。
其间,她将与欧洲多家核能监管机构、专家及技术供应商交流,并走访英国航空、国防及能源系统制造商罗尔斯·罗伊斯(Rolls-Royce),了解小型模块化反应堆技术的安全情况。
她说,新英两国拥有深厚且长久的伙伴关系,双方在贸易、投资、数码经济及绿色经济等多个领域一直保持紧密合作。
我国上个月宣布,计划明年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综合核基础设施评估”(Integrated Nuclear Infrastructure Review),以确定我国为未来可能部署核能而进行的能力建设是否充足。
第一阶段评估涵盖19个关键领域,核安全是其中一项,其他的包括法律框架、人力资源发展和放射性废料管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