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女佣误将豆腐放入冷冻格而动手掌掴,又在电梯内扯拉女佣的头发和头巾,女雇主被判坐牢四个月,以及赔偿女佣5000元。

被告哈斯娜(Hasnah Binti Hashim,55岁)共面对五项蓄意伤人控状,她星期三(6月3日)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受害人是一名来自印度尼西亚的女佣,案发时32岁,受雇于被告。

根据案情,2024年8月20日,女佣误将一盒豆腐放入冰箱的冷冻格。被告为此质问女佣,在女佣承认失误后,掌掴女佣的左脸。

另一起事件发生在同年8月23日早上约7时23分。被告带着女佣从巴刹回家,在乘搭电梯时,女佣在被告正要进入电梯时按下关门按钮。被告用手挡住电梯门后进入电梯,随即愤怒地用双手抓住女佣的头巾并往下拉,过程中拉扯女佣的头发,最后扯掉头巾,造成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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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佣在8月23日报警,警方随后将她送院检查。医生在她脸上发现一处约2厘米的瘀伤,是被告三天前掌掴所造成的。

其他控状显示,被告同年8月也曾用手机打女佣的额头、捏她的大腿和扭她的耳朵。

控方指出,被告因女佣微小的失误动手掌掴,造成明显伤痕,而且医生在事发数天后仍可观察到瘀青,因此建议法官判她坐牢四至六个月。

控方也指,女佣月薪为882元,却因这起案件长达21个月无法找到新雇主,促请法官下令被告赔偿8500元,其中7500元为收入损失,其余1000元则赔偿她所遭受的痛苦。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当下因一时愤怒犯案,而被告与先前女佣的关系良好,并非恶雇主。另外,被告在受害人无法工作期间支付约1万4600元的食宿费用,恳请法官轻判,并只下令赔偿1000元。

国家法院法官王贤山判被告入狱四个月,并下令她赔偿5000元,其中4000元为收入损失,其余1000元则赔偿女佣所承受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