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四年多共1566天内涉及73起车祸,欺骗涉及车祸的另一方驾驶员以现金赔偿“和解”,来维持自己的奢侈生活。男子被判坐牢32周、罚款6000元,以及吊销各类驾照48个月。
被告丹尼尔(Danial Ali bin Liaqat Ali,28岁)共面对37项包括抵触公路交通法令和欺骗等控状。他在星期五(6月5日)承认其中12项,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下判。
根据案情,被告在2019年9月19日至2024年1月1日期间,开车时至少涉及73起车祸,其中大部分是他刻意制造的事故,以便私下向另一方驾驶员索取现金赔偿。
被告驾车时会伺机而动,紧贴其他车辆危险驾驶、故意不踩刹车,或刻意加速擦撞其他车辆,借此制造与其他车子险些相撞或相撞的情形。每次制造事故后,他便上前向另一方驾驶员索取180至1500元不等的和解金。
调查揭露,被告月薪不足4000元,为维持与收入不相称的奢华生活方式而犯案。法庭文件并未透露被告从中获取多少金额,也没有透露被告的罪行是如何被揭发的。
其中一起案件发生在2023年6月30日早上11时许,被告载着妻儿在惹兰乌美行驶,从惹兰都利右转进入沈氏道时撞上一辆汽车。下车后,被告坚称车祸是对方失误所致,要求1500元赔偿,并声称维修损坏的前保险杠需约3000元。另一方驾驶员拒绝私下赔偿,坚持通过保险索赔,被告才将索偿额下调至500元,但对方依旧拒绝支付。
2023年7月20日下午近2时,被告再次上路行骗。他在沈氏道左侧车道行驶时,见一辆车从右侧变道,便危险地将车贴近对方并紧紧尾随。对方感到危险,改道驶往乌美路,却遭被告超车截停。对方下车后,被告谎称对方在变道时撞到他的车子,欺骗对方支付300元。
被告也在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29次在涉及车祸后,没有在24小时内向警方报案。
另外,被告自2025年10月起在一家面包店担任分行助理经理,工作范围包括收银。他以个人资料注册会员账户,每当有顾客在付款时表示不是会员时,他就输入自己的账户资料。
在10月18日至27日期间,被告借这个方法累积约7万个积分,并用这些积分兑换了100元礼券。他也在10月31日失信顾客支付的100元现金。
控方指出,被告行为对其他公路使用者构成极大危险,他通过刻意制造碰撞或险些碰撞的情形,将自己和其他驾驶员置于险境,所幸未酿成人命伤亡。
另外,被告为维持奢华生活方式而有预谋地反复犯案,因此促请法官判他坐牢7至14个月、罚款3000至5000元,并吊销各类驾照36至48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