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城客在马国彭亨州餐馆食用的野生巴丁鱼售价902令吉(约286新元)喊贵投诉后,马国当局调查结果显示,餐馆平均利润是44.08%,并不构成暴利行为。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68岁股票经纪何先生申诉,今年3月与友人到云顶高原半山的龙记餐馆用餐时,不满一条重约2.7公斤的野生巴丁鱼收费竟高达902令吉,事件引发热议。
对此,彭亨州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介入调查,并于4月4日向餐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提呈相关资料及文件助查。
根据马国媒体报道,彭亨州消费人事务与人力资源委员会主席沈春祥星期四(6月11日)召开记者会,指当局接获有关龙记餐馆售卖野生巴丁鱼价格过高的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最终证实餐馆并未涉及暴利行为。
彭亨州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局长嘉丝莉莉也补充,当局调查暴利案件时,会依据业者的利润率及历年经营数据来分析。
根据《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及相关执法指南,当局会参考该业者过去数年的利润率变化,计算出“允许利润率”。调查显示,业者过去三年的利润增长趋势,推算出的允许利润率为56.74%。
调查发现,龙记餐馆今年1月至3月的平均利润率为44.08%,未超过56.74%,因此不构成暴利行为。
调查也发现,野生巴丁鱼的售价已清楚列明在菜单上,即每100克33.8令吉(约10.7新元)。
何先生星期五(12日)早上受访时说,餐馆虽已在菜单上注明每100克售价,但在当时并未明确告知整条鱼的总价,容易令消费者产生误解。
他也说,只希望餐馆加强与顾客的沟通,避免类似事件重演。
老板:不同来源品级 都会影响售价
针对鱼价争议,龙记餐馆过往曾解释,野生巴丁鱼分为不同品级,店内的巴丁鱼均来自彭亨河一带。由于捕获数量较少、供应稀缺,因此价格相对较高。
老板陈之敏也补充,店内的巴丁鱼都来自中上游河段,并经过严格挑选。由于上游部分已禁止捕捞,下游水流较缓,鱼只鲜度较低,因此哪怕都是野生巴丁鱼,不同来源和品级都会影响售价。
《新明日报》记者星期五早上联系龙记餐馆时,对方拒绝再做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