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新元币值强劲,四名中国男子专程来狮城行窃,锁定人流量大的购物商场和旅游景点,顺利偷走总值约3000元财物,所幸大部分失窃物品最终被寻回。
这四名中国籍被告是余海博(50岁)、张伟(44岁)、隋海波(40岁)和任福彬(40岁),四人各面对五项偷窃控状。余海博、张伟和隋海波先后在星期一(6月15日)和星期二(16日)承认其中三项控状,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主谋余海博被判入狱四个月又两周,张伟和隋海波则各判入狱两个月又六周。任福彬的案件定于星期三(17日)进行认罪聆讯。
案情显示,2026年初余海博在中国策划了跨国行窃计划,打算前往多个国家专门偷取无人看管的名牌包。为落实计划,他先招募张伟,张伟再找来隋海波和任福彬加入。
四人一同前往老挝,在当地密谋到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作案。由于新元币值强劲,兑换成人民币后收益更可观,他们更为看中新加坡。
四人商定,所有赃款每天都交由余海博保管,在扣除机票、住宿等旅费后,再按事先议定的比例分赃。余海博分得60%,隋海波和任福彬各得15%,剩余的10%归张伟所有。
2026年3月底,余海博、张伟和任福彬先抵达新加坡,开始实施计划,然后在4月1日前往马来西亚与隋海波会合。四人随后在4月12日一同返回新加坡,原本打算在4月15日回返中国。
四人干案前会事先调查人流密集的地点,专挑未留意随身物品的公众下手。行动时更是分工明确,由任福彬和隋海波结伴锁定毫无防备的目标对象,张伟则在旁为两人把风并充当他们与余海博之间的联系人,同时负责保管当天得手的赃款。
余海博则为这三人提供交通卡,自己留在酒店客房内统筹。他也叮嘱同伙,若有人被捕,不可把他供出,好让他能从外部提供协助。
怡丰城与金沙连环下手 窃得名牌包丢弃取现
根据案情,4月1日至14日期间,四人在本地接连犯案。其中,4月13日下午3时许,张伟、任福彬与隋海波三人到怡丰城干案。隋海波盯上一名正在使用手机的男子,趁其不备将男子放在一旁长凳上的迪奥(Dior)手提包偷走。
男子包内的物品总价至少240元,包括钥匙、钱包、身份证和100元现金等。隋海波与任福彬会合后,将100元现金取走,然后把包包丢弃在附近的灌木丛中。
当晚9时许,他们前往滨海湾金沙继续犯案。任福彬先假意请求一名女子帮忙拍照,分散女子的注意力,隋海波就趁机偷走女子放在纸袋内的香奈儿(Chanel)皮包。然而,两人在发现包内只有护照、身份证和酒店房卡后,就把名牌包扔掉。当晚,到手的100元赃款被四人瓜分,用于买烟和吃喝。
隔天(14日)下午1时许,三人在圣淘沙海滩寻找目标。任福彬见一名男子把钱包留在海滩上,就捡起来偷走钱包内的261元现金。殊不知,那名男子在旁目睹了这一幕,于是上前拦住任福彬,并报警处理。
随着任福彬落网,警方也在同日逮捕其他三人。警方最终顺利寻回失窃的两个名牌包。所有被盗物品的总值约3009元,大部分已被警方寻回,实际造成的损失约为250元。
控方指出,四人有预谋地专程来新加坡犯案,而余海博作为幕后主脑不但获益最大,其他三人也是听从他的指示行动,所以他的罪责最高,恳请法官判余海博坐牢五至七个月,并判处另外两人两个月又六周至三个月又八周的监禁。(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