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媳妇的女佣将拔掉插头的热熨斗放在地板上,六旬阿嫂在质问时因女佣回答“熨斗不烫”,竟愤而抓住女佣手臂,用热熨斗分两次按压在女佣前臂上约四秒钟,导致女佣烫伤哭泣。
被告陈珑英(67岁,译音)面对一项虐佣控状。她星期一(6月15日)认罪,案展下个月2日下判。
案情显示,受害者是一名28岁的缅甸籍女佣,自2024年7月11日起在被告家中工作。被告的媳妇是女佣的合法雇主,而这也是该女佣首次来新工作。
案发时,被告与丈夫、儿子、媳妇及两名孙子同住,女佣平时称呼被告为“阿嬷”。
2024年9月6日晚上6时30分,女佣在家里烫衣服,屋里当时只有被告和其丈夫。女佣在烫完衣服后,将拔掉插头的热熨斗放在地板上,之后便开始收拾烫好的衣服和熨衣板。
被告发现熨斗放置的位置十分靠近木质橱柜,顿生怒火。她担心熨斗会损毁地板和橱柜,甚至引发火患,于是上前质问女佣,指她不该将热熨斗随意放在地上。
女佣辩称熨斗不烫,被告听后更加火冒三丈,随即抓起地上的熨斗,放在女佣右手臂上约两秒钟,还问女佣熨斗烫不烫。
被告听到女佣坚称熨斗不烫后,再次举起熨斗,往女佣右手臂压了约两秒钟。
被告这么做是想教训女佣,而女佣这时开始哭泣并向被告道歉,不过被告不肯接受,还吩咐女佣继续完成家务。
被告赔偿女佣1万元表歉意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称,她童年在中国成长,习惯体罚,因而患上严重抑郁症,事发后已赔偿女佣1万元。
控方在陈词时说,女佣伤势严重到需拿90天病假,而且女佣被烫伤后没有立即就医,拖了两天后才被中介安排到诊所求诊。不过,控方接受被告案发时确实患有重度抑郁症,且病情与她的犯罪行为存在关联。因此,在综合考虑所有因素后,促请法官判处被告坐牢18个月至21个月。
此外,控方也要求法庭下令让被告赔偿女佣,包括1万元的“身心痛苦赔偿”,以及额外1000元的两个月收入损失赔偿。
庭上揭露,被告已赔偿女佣1万元以表歉意。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6月17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