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不合闹翻,阿叔与好友在咖啡店外大吵后挥刀捅人,负伤的好友捡起刀子追,留下惊心血路,最后因伤及肝脏,一度因失血过多神志不清。
被告默哈莫苏菲安(Mohamed Sufian Bin Mohamed Sabri,53岁)星期二(6月16日)承认一项蓄意伤人罪,被判坐牢9个月又19天。
事故发生在去年12月19日傍晚5时55分,地点是淡滨尼中1路的U-Taste咖啡店前。
调查揭露,被告和57岁的受害人本是旧识,自去年10月起,两人便经常在事发咖啡店与其他共同好友聚餐。然而,在事发前一天,两人不知何故发生争吵,最终不欢而散。
隔天傍晚5时55分,受害人正和另一名朋友在咖啡店内用餐,其间与正好路过的被告四目相对。两人随即走到咖啡店外的人行道上互骂,结果越吵越凶,最后大打出手。
在扭打过程中,被告突然掏出一把刀刃长达13公分的利刀,猛刺向受害人的背部和手臂。被告随后见受害人的朋友走出咖啡店,便弃刀逃离现场。
受害人此时捡起地上的利刀插在腰间,负伤从后紧追被告,一名路过目击者见状立即报警。
警方赶到现场后,沿着地上的血迹一路追踪到淡滨尼地铁站往银丰当(Money Max)的方向,最终找到了满身是血的受害人,立即召唤救护车。
救护人员赶到后,从受害人身上搜出涉案刀子并移交警方。
医药报告显示,受害人腹部有一道8公分的刀伤,左手臂有4公分的刀伤。受害人腹膜被刺穿,腹腔内少量出血,肝脏出现约1.6厘米长的二级裂伤,右肾旁也有血肿。
受害人因持续出血,神志不清,无法自行签署手术同意书,因此由医院当值团队代为办理相关手术手续,最后住院四天。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6月17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