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男子买饮料讨吸管遭拒,一怒之下持双刀折返便利店,挥刀恐吓店长、推撞收银机,干案过程被电眼拍下,被判坐牢六个月又七天。

被告巫志坚(55岁,译音)承认一项刑事恐吓罪,另一项偷窃控状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今年5月1日下午约1时57分,当时处于失业状态的被告,前往红山巷第78座组屋楼下的一家便利店购买面包和罐装饮料。其间,他向正在收银台工作的42岁便利店店长普瑞卜(Prebu Karuppiah)索取吸管。

不料店长被指拒绝了他的要求,双方随即发生口角并大声互斥。被告在怒骂店长后,忿忿不平地离开店铺。

岂料数分钟后,被告突然折返便利店,双手各持一把刀。他一边朝受害者大喊,一边挥舞刀具,威胁要伤害对方,企图令对方感到恐慌。其间,他还推撞收银机,随后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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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随即报警,并指被告就居住在楼上单位。

警方于当天下午约3时25分,在被告住家逮捕他。被告隔日被控上法庭。

控状进一步揭露,被告原本在2026年2月11日至同年5月9日期间获准假释,但他却在此期间再度违法犯案,抵触了假释减免令。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在获得假释减免令后不久便重蹈覆辙,虽然距离假释期满所剩时间不长,但本案持刀恐吓属于相对严重的犯罪。

法官也指出,被告前科累累,其犯罪记录最早可追溯至1992年,最近一次则在去年10月。这显示被告长期存在违法行为,再犯风险高。

综合考量后,法官最终判处被告监禁六个月,并因其违反假释减免令条件而额外加判七天监禁。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6月18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