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大士厂房粉尘爆炸酿三死七伤事故中,Stars工程公司和董事未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员工安全。公司被判罚款50万元,董事则因疏失和妨碍司法公正,被判入狱18个月又一周;生产经理也因妨碍司法公正被判监禁六周。
这起事故发生在2021年2月24日早上,地点是Stars公司位于大士11道第32E座的厂房,造成三死七伤,建筑结构也严重受损。
Stars工程公司和蔡兴达(译音,42岁)早前被裁定两项抵触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的罪名成立。他们没有确保员工接受适当培训和监督、未能确保搅拌机可安全使用,也没有确保员工在安全环境中操作搅拌机,最终酿成事故。
蔡兴达和缅甸籍生产经理伦莫敦(36岁)分别面对一项和两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也被裁定罪成。伦莫敦在事发后删除自己手机和员工手机里有关更换故障加热器的短信和照片。蔡兴达则在伦莫敦询问时,告诉后者可以删除相关对话内容。
国家法院法官陈仁智星期四(6月25日)下判时说,Stars公司在事故中主要有三项违规,包括操作搅拌机时没有加入足够导热油、以封闭方式操作机器,以及没有监测油加热器的温度。这并非一次性违规,而是持续了一段时间,公司期间有充分机会纠正问题,却没有这么做。
蔡兴达身为公司的唯一董事,负责作出所有与搅拌机有关的决策。他错误指示员工操作搅拌机,也决定机器出问题时如何排查故障,过程中忽视多个危险信号,没有查明根源或与制造商沟通。
法官早前作出罪成裁决时指出,搅拌机说明书指导热油应加至圆筒高度的一半,但未列明所需公升数。蔡兴达在缺乏相关知识下自行估算,结果错估油量,误认为机器可封闭使用,也搞错温度探测器的用途。
搅拌机制造商回复询问极为迅速,公司和蔡兴达原本可直接询问应加多少导热油、机器能否封闭使用,并在机器故障时寻求指导,而且无须任何成本。然而,即使搅拌机仍在保修期内,他们也没有这么做。由于蔡兴达对机器认知错误,也就无法为员工提供适当培训。
控方指出,这起事故造成三死七伤,其中五名伤者严重烧伤并永久毁容。事故源于公司自2020年8月至爆炸发生期间存在的严重系统性安全疏失,蔡兴达则作出导致这些疏失的关键决定。
另外,伦莫敦有预谋地删除短信和照片,是为了避免被调查,直到2021年4月才坦白。蔡兴达同意伦莫敦删除短信,并在事发超过两个月后,即4月底才告诉警方。
因此,控方促请法官判公司罚款60万元至80万元、判蔡兴达入狱20个月两周至24个月四周,以及判伦莫敦六至八周监禁。
律师求情称被告知识有限 并非故意漠视风险
蔡兴达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蔡兴达的疏忽源于错误假设和知识有限,并非故意漠视风险,也没有证据显示他是为节省成本才这么做。事故发生后,他与人力部合作,设法填补行业安全程序漏洞,还准备一份超过400页的报告提呈当局。
伦莫敦的律师则说,伦莫敦是在慌张和害怕下犯案,手法也简单。
人力部星期四发文告说,当局在事故后成立调查委员会,政府接纳了委员会在调查结束后提出的所有建议。工作场所安全跨机构工作小组在2024年11月宣布加强针对较高风险机械和可燃粉尘的安全措施,并自2025年1月1日生效。
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总监孙伟杰强调,公司和负责人必须严肃看待工作场所安全,并在风险最初出现时果断行动。工作场所安全不仅是前线工人的责任,也是监督营运的决策者的责任。
Stars工程公司主要业务是安装防火系统,并使用搅拌机制造用于防火包装的耐火黏土。搅拌机于2020年6月安装,但在8月至10月期间多次出现问题,包括搅拌物无法正常沸腾、出现火花和冒烟与漏油等。
事发当天,搅拌机内的加热器起小火,厂房随后爆炸,并伴随三次闪火,热油溅向周围员工。三名年龄介于23至38岁的死者因全身约90%烧伤不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