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获新加坡永久居民权,中国籍男子在17岁离境时没登记入伍服役,之后又没按当局要求返新报到,因此被褫夺永久居民权,去年再入境本地时遭逮捕。
被告尤家豪(23岁,译音)来自中国,他面对四项抵触国民服役征召法令的罪状,星期四(6月25日)承认其中两项,被判罚款9000元。
案情显示,被告在11岁时取得新加坡永久居民权,并在本地念中学。
2016年3月,他的家中收到了一封出国准证(exit permit)通知信,信中指出,从2016年5月他满13岁开始,就必须遵守出国准证的相关规定。
被告在2020年8月26日离开新加坡。到了2021年4月8日,当局将登记国民服役的通知书发送到被告的住址,要求他在2021年5月31日前,登录国民服役官方网站完成兵役登记。不过,他并没有这么做。
当局发现他离开新加坡后,在2021年8月对他发布紧急公报。
2022年7月13日,被告为申请更新他的再入境准证,通过电邮联系中央人力局。他承认自己有义务返新服兵役,但他要求延期至在中国毕业后才回来服役。
当局回复,指他已经触犯国民服役征召法令,不仅没有登记服兵役,还在没有出国准证的情况下离境,要求他返新报到。
不过,被告没有因此返新,移民与关卡局随后于2022年8月1日撤销他的永久居民权。
被告之后在去年3月27日企图入境新加坡,在樟宜机场遭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