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相约到市区飙车,时速一度超过每小时200公里,在福康宁隧道前出车祸,其中三人被判入狱。

这起车祸发生于2024年10月27日凌晨1时30分,地点在史丹福路朝往福康宁连路的路段。当时有一辆汽车当场翻覆,警方经调查后,发现车祸涉及六辆危险驾驶的车辆,随后将涉案的江家权(24岁)、谢华川(29岁)、李俊恩(23岁)、刘勇伟(35岁)、郭国荣(22岁)及吴贾里德(26岁)控上法庭。

江家权和谢华川各被控一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的罪名,其余四人则各被控一项危险驾驶的控状。

刘勇伟上周五(6月26日)认罪后被判入狱四个月。谢华川与郭国荣于星期一(6月29日)认罪,谢华川被判坐牢四个月又两周,郭国荣则被判坐牢两个月又三周。三人均被吊销各级驾照三年。

根据案情,六人开车到体育场林荫道某处停车场见面后,决定一起往市区方向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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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路开车经过泛岛快速公路、中央快速公路、乌节路、勿拉士峇沙路和莱佛士林荫道。途中,部分车辆时速超过200公里。

六人在约凌晨1时30分驶至史丹福路后,开在最前头的吴贾里德为躲避一辆正在减速准备右转的车辆而紧急刹车,导致排在第二位的江家权撞上吴贾里德的车。

排在第三辆的李俊恩为闪避前车而冲上路堤,随后翻覆。

刘勇伟和谢华川的车分别为第四辆和第五辆。刘勇伟见前方发生碰撞后刹车,谢华川因刹车不及而追尾。

郭国荣的车并未涉及车祸。

根据调查,六辆车在抵达车祸地点前的时速介于99至119公里,而史丹福路的车速上限为每小时50公里。

主控官指出,六人的罪行非常严重,他们在至少八个路段被拍下有严重超速驾驶行为,而且若非发生车祸,他们很可能继续往隧道内行驶,行为将更加危险。

主控官也表示,尽管当时时间已晚,但路上仍有不少车辆,甚至有行人,后果可能更加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