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不停地摇晃五个月大的儿子,星期二(6月30日)被控虐待婴儿,但他不认罪,案展7月30日过堂。

被告是29岁的本地男子,面对一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

受害者是被告的亲生儿子,案发时仅五个月大。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被告儿子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控状指被告在2024年5月14日约中午12时30分,在后港一带的政府组屋里,虐待当时五个月的儿子,不停摇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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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并未透露被告为何要这么做。被告表示不认罪,案件展至30日过堂,让被告有时间聘请代表律师。

被告目前获准以1万元保释,其中一个保释条件是不得与儿子和妻子联络。

如果罪名成立,虐待孩童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8000元,坐牢不超过八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