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男伪装成富豪,以投资名表、美股等借口骗走近40万元。受害人追讨款项时,他谎称自己拥有逾102万元存款,事实上他银行户头仅剩32元23分。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31岁的泰国籍男子戴齐(Daichi),他共面对五项包括失信、欺诈、伪造文件、伪造文件意图欺骗等控状。他承认当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于2020年8月向一名受害人谎称他是LuVn’C私人有限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公司经营珠宝及餐饮生意。
双方商谈后,受害人同意投资购买一只价值约24万1000美元(约31万新元)的理查德·米勒(Richard Mille)名表,并于2020年10月12日及22日,分两次将全额款项汇入被告指定的公司及个人银行户头。
不过,被告始终没有替受害人购买名表,反而于同年10月,将其中5万美元(约6万4000新元)转入自己的另一个银行户头,用于个人开销。
案情也揭露,被告于2023年认识一对经营日本餐馆的夫妇,当时双方原本讨论合作开设新的日本餐馆。
其间,被告向对方谎称,他拥有只有内部人士才能参与的美国股票投资机会,只要投资7万至10万元,就可获得30%的高额回酬,声称足以支付家庭数个月的生活费,也可作为开设新餐馆的资金。同年5月18日,受害人相信被告说法,同意投资8万8000元,并约定于6月30日前取回本金及30%回酬。
受害人要求担保人签署协议,被告声称由干妈担任担保人,并盗用一名女子过往文件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电子签名,伪造担保文件后电邮给受害人,这名女子对此毫不知情,也从未授权被告使用其资料。
当天下午,受害人依照被告指示,提取8万8000元现金,交给另一名男子购买等值泰达币(USDT),再将加密货币转入由被告控制的钱包。
到了约定付款日期,被告没有归还本金及回酬。受害人多次追讨,被告不断以各种理由推脱,事后甚至约见夫妇出示一份伪造银行月结单,谎称自己拥有逾102万存款,以证明自己财力雄厚。
事实上,截至2023年9月底,被告真实户头内仅剩32元23分。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7月1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