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说服同乡代为提款汇钱回乡,两名男子半年内取出上千万元,利用这笔钱采购物品再托送回国,套现获利后才把“汇款”交给同乡家人,如今两人因无牌经营汇款生意皆被判监。

《新明日报》报道,两名被告分别是安加潘(33岁,Angappan Arivalagan)和杜赖拉吉(27岁,Durairaj Kulothungan),两人皆来自印度,他们是表兄弟关系。

安加潘共面对四项抵触付款服务法令和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他承认当中三项,余项由法官纳入考虑。杜赖拉吉则承认两项抵触付款服务法令和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

案情显示,冠病疫情期间,安加潘开始协助与他同宿舍的多名外籍客工汇款回印度。客工们会把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交给安加潘,安加潘则替他们取款并安排汇款事宜。

起初,安加潘通过西联汇款(Western Union)办理,但2023年1月他返乡探亲时,一名熟人“赛义”建议他把向劳工收取的现金,用来先购买手提电脑、黄金等物品,再由游客携带出境运往印度出售,从中套现,实现跨境转移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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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起,杜赖拉吉开始协助安加潘,每天使用劳工的提款卡提取现金。安加潘每月从幕后主使“赛义”处领取至少1000元酬劳,负责经营非法跨境汇款业务。杜赖拉吉虽然没有直接领取薪水,但在协助期间获安加潘支付约2400元,作为交通、伙食及租金等开销,还获准从部分受控制的银行账户中提取少量现金,作为购买日用品及个人花费。

调查显示,安加潘取得33个银行账户对应的提款卡及密码,并拥有约200名客户,协助他们将款项转给身在印度的家人。

他也把这些银行账户提供给其他人使用,让对方将资金存入有关账户,再通过其安排把款项转往印度。

调查也揭露案发期间,幕后主使“赛义”、安加潘及杜赖拉吉三人均未持有经营跨境汇款服务所需的执照,也不属于获豁免的跨境汇款支付服务供应商。

杜赖拉吉也清楚知道,自己提取的现金最终会按照安加潘的安排,被转移至印度。

控方指2023年1月至3月12日期间,两名被告通过28个银行户头非法转移409万9305元;2023年3月13日至7月期间,又通过另外33个银行户头非法转移616万6515元,总额高达1026万5820元。

控方形容,这是一个运作精密的非法汇款网络,并指这类罪行难以侦查,因此更需要通过严厉刑罚,达到阻吓作用。

自2012年起在新加坡担任司机的安加潘,最终被判坐牢15个月又3周,并罚款6000元;杜赖拉吉则被判坐牢8个月又3周。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 7月 4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