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未满35岁的单身新加坡公民,可与非居民家属共同购买转售组屋,甚至单独成为屋主,引发公众对这项措施公平性的讨论。不过,建屋发展局透露,过去10年,与非居民父母或子女共同购买转售组屋的交易平均每年约230宗,占每年转售组屋交易总数不到1%。
根据现行规定,单身新加坡公民一般须年满35岁,才能独自购买组屋。然而,单身者若与父母(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组成核心家庭,可从21岁起申请新组屋或购买转售组屋。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与子女共同持有产权,也可仅列为住户,由子女单独拥有组屋。
自1992年起,政府允许年满21岁的新加坡公民,与符合条件的非居民家属(如父母、配偶或子女)组成核心家庭购买转售组屋,三代同堂(3Gen)组屋除外。不过,若要申请购屋津贴,申请人仍须年满35岁。
在此政策下购屋的前提是,至少一名非居民家属在申请购屋资格通知书(HFE)时,持有有效期至少六个月的长期签证,例如长期探访准证或工作准证。非居民家属只可列为住户,并由单身公民单独持有组屋产权。
这实行多年的措施近来引起一些公众质疑它的公平性。有读者向《联合早报》反映,他的友人近期向一名单身新公民购入三房式转售组屋。根据最低居住年限(MOP)推算,这名新公民当年购屋时顶多30岁。这让人质疑,这种由家人协助符合购屋资格、但最终由单身子女单独持有产权的做法,是否对必须苦等到35岁才能独自购屋的单身者有失公允。
建屋局:旨在满足多元住屋需求 买家须遵守严格规定
建屋局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组屋作为政府提供津贴的公共住房,旨在满足新加坡人的多元住屋需求。当局理解部分新加坡公民希望与非居民家庭成员在本地安家落户,因此允许符合条件者购买转售组屋。
数据显示,2016年至2025年这10年间,与非居民父母或子女共同购买转售组屋的新加坡公民人数维持稳定,其中绝大多数为单身人士,其余则为离婚或丧偶者。至于这类买家中有多少是介于21岁至35岁的单身公民,以及当中又有多少是入籍的新公民,建屋局并未提供具体数据。
当局强调,这类买家也须遵守与其他转售组屋买家相同的资格条件:
严禁拥有私宅:所有屋主和住户,无论国籍,均不得拥有本地或海外私人房地产。
等候期限制:若曾脱售私宅,购买无津贴转售组屋须等候15个月;若购买附带购屋津贴或建屋局房贷的单位,则须等候长达30个月,之后才能申请购屋资格通知书。
跨部门严查“挂名”行为 违规者面对执法行动
针对外界关注,非居民家庭成员是否只是为符合购屋资格而沦为“挂名”住户,建屋局强调,购屋后,所有屋主和作为核心成员的家属,都必须在MOP期间实际居住在组屋内。在此期间,屋主不得将组屋在公开市场出售或整套出租,所有屋主和核心成员也不得购入任何本地或海外私宅。
建屋局指出,如果非居民家属的长期准证到期且未获续签,当局将与其他政府机构跨部门合作,核实他们是否一直居住在新加坡,以确认该家庭是否履行MOP要求。
此外,建屋局也通过多种管道侦查违规行为,包括监察组屋出租广告、定期检查组屋单位,以及调查公众和房地产经纪针对可疑个案提供的反馈。
建屋局强调,当局严肃看待任何违规行为,必要时可采取罚款或强制收回组屋等执法行动。
根据建屋局早前公布的整体执法数据,2019年至2023年五年间,当局共展开2万9000次组屋检查,平均每月约480次,并对约800起各类违规个案采取执法行动,包括违法出租、未履行MOP以及违规持有私人住宅等。
其中,约400起个案接获书面警告,约330起被处以高达5万元罚款,另有约70个组屋单位因严重违规被强制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