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洗钱组织日前指出,新加坡可进一步加强查核企业实际控制人信息的机制。政府回应时强调,本地执法机构向来都能及时取得准确资料,现有机制能有效支持调查工作。

不过,当局会仔细研究有关建议,评估是否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同时确保措施符合新加坡面对的风险。

总部设于法国巴黎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简称FATF),今年5月发布对新加坡的第五轮反洗钱、反恐融资及反扩散融资评估报告

虽然新加坡整体表现获得最佳评级,报告仍指出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的实益拥有权(beneficial ownership)登记制度,主要依赖企业服务提供商核实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资料,当局本身缺乏足够措施查证资料是否准确。

延伸阅读

FATF肯定新加坡反洗钱监管和预防框架 但指制裁力度等可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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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部兼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穆仁理,星期二(7月7日)在国会答复工人党盛港集选区议员蔡庆威和阿裕尼集选区议员林瑞莲等人的询问时说,政府会仔细研究报告建议,制定符合新加坡情况和风险的行动计划,确保我国金融和商业环境继续保持国际社会的信任。

他说,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并没有规定各国必须采用同一种做法,而是要求各国建立适合自己的制度,让执法机构有需要时,能够及时取得准确资料。

穆仁理指出,新加坡目前已设有企业实际控制人登记册,公司须定期更新资料;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也必须查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并举报可疑交易。

他说:“我们的执法经验显示,执法机构一直都能及时取得准确资料,也没有证据显示资料不准确。”尽管如此,政府仍会仔细研究工作组的建议,评估是否有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

针对部分跨国司法协助请求处理时间较长的问题,穆仁理说,简单案件最快可在三天内完成,复杂案件平均约需10周,主要因为须进一步查证资料,或有关请求未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加强监管虚拟资产服务商 严重违规者面临重罚

在监管金融机构和虚拟资产服务供应商方面,最高罚款额已由上一轮评估时的80万元,提高至580万元。严重个案除了罚款,也可能被吊销执照、追究负责人责任,并公开执法行动。

工作组也建议我国进一步加强防范扩散融资风险。穆仁理说,政府会随着风险变化持续完善相关措施,并加强与相关行业沟通,提高业者的风险意识。

报告也指出,设于本地的外国船旗国代表处,对这类风险的认识仍不足,因此建议我国加强接触这些机构。林瑞莲询问,政府除了宣导,还会采取哪些行动。

身兼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副主席的国家发展部长徐芳达答复时澄清,报告所指的是设在新加坡的外国船旗国代表处,而非航运公司。这些代表处与其他商业机构一样,须遵守新加坡法律,包括联合国制裁规定,违例者将依法处理。

徐芳达说,扩散融资已成为国际海事领域越来越受关注的课题。新加坡已加强与这些代表处联系,提醒它们履行相关责任,未来也会继续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