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司机接送清洁工下班,没确认乘客都已下车、车门也还没关上就把车开走,导致一名七旬清洁工摔倒,头部重伤不治。

被告洪文龙(61岁,译音)早前对一项疏忽导致他人死亡的控状认罪,星期二(7月7日)在国家法院被判入狱八周,吊销各级驾驶执照五年,以及赔偿死者家属约2190元。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时是清洁公司IS Service System Pte Ltd的司机,负责载送清洁工往返工作地点。死者是公司72岁的清洁女工。

这起事故发生在2025年3月5日中午12时许,地点在山乐坊(Hillion Mall)的德士站。当天,被告驾驶公司的迷你巴士载四名清洁工前往山乐坊。女死者等三人坐在后座,另一人坐在副驾驶座。

被告抵达目的地后把车停在德士站。片刻后,他看见两名乘客从车前方走过,便以为所有乘客都已下车。他瞥了一眼后视镜,没看到后排有人,但没有检查车门是否关上,或确认是否仍有人正在下车,便开动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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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播放的现场电眼画面显示,当时车门还没关上,那名七旬女工也还未完全下车。被告开动车子后,她失衡跌倒,撞伤头部。

被告听见巨响后停车查看,看见出事后报警。救护人员抵达后,把那名女工送往国立大学医院,但在下午近4时不治。

验尸报告显示,死者的死因是头部创伤严重,包括颅骨骨折、脑部额叶和颞极多处挫伤等。

控方指出,据死者的亲友透露,这名老人开朗,人缘很好。她喜欢看电视、听歌,也参与基层活动,不料却因这样的意外而离世。

被告在案发前数月一直负责接送公司的员工,理应清楚年长乘客上下车需要更多时间,但他没有进行基本检查。控方因此促请法官判他坐牢8周至12周,以及吊销各级驾驶执照五年。

庭上透露,死者的儿子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被告赔偿1万4000元。被告则说,他是清洁工,薪水不高,相信出狱后找工作也困难,实在没有能力赔偿。

法官最终除了判被告坐牢和吊销各级驾驶执照,也下令他赔偿约2190元。若无法支付,须额外坐牢一周作为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