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厨房助理备料时不慎多拿了一些面条,遭同事责骂,事后心生不满,竟提一桶90度的滚烫热水冲出店外,当众泼向同事,导致对方烫伤送院。

被告是24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子张凯文,案发时在樟宜路上段混合发展项目East Village的香港街餐室(Hong Kong Street Family Restaurant)担任厨房助理。

他承认一项使用危险武器或手段蓄意伤人的控状,被判监一年五个月。

受害者是48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子,案发时与被告是同事。

案情显示,今年4月13日晚上,被告在餐馆工作时接获两碗面食订单。他在为厨师准备第一份订单时,不慎多取了一些面条,受害者见状后责骂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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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分钟后,被告接获另一份相同的面食订单,并将先前多拿的面条用于第二份订单,因此最终没有造成任何浪费。被告认为既然没有浪费面条,便对受害者之前责骂他感到愤怒,怀恨在心。

当晚7时34分左右,被告见受害者离开餐馆,便走到厨房饮水机前,接了至少半桶约90摄氏度的热水,随后提着水桶冲出餐馆。

被告径直走向站在店外的受害者,将热水泼向对方上半身,并大声质问对方为何在没有浪费的情况下还要责骂他。

包括老板在内的其他员工见状,立即上前劝阻,让被告冷静下来。

受害者顿时感到上半身一阵灼痛,脱下上衣后发现胸口及上半身皮肤发红,随即向老板说明情况。老板事后报警,并先将伤者送往樟宜综合医院治疗。

被告于案发当天被捕,并于5月13日被控上庭。

控方指出,被告使用约90摄氏度热水泼向受害者,导致对方全身多处遭受一级和二级烧伤,案情严重。控方强调,热水原本可能波及脸部和头部等较脆弱部位,受害者未伤及这些部位纯属侥幸,事件也令在场同事受惊。不过,鉴于被告及早认罪,可获30%刑罚折扣,因此建议法官判处19至20个月监禁。(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7月8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