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未按指示处理汇款人投诉,以及在警方调查期间妨碍司法公正,一家汇款公司及其女董事和男合规经理,一同被控上法庭。
涉案的汇款公司是位于牛车水珍珠坊的山立汇款公司(Samlit Moneychanger),公司董事诺维安蒂(45岁,Novianti,新加坡公民)及合规经理马利克·萨米尔(36岁,Malik Sameer,印度籍)于星期四(7月9日)在国家法院面控。
《联合早报》2023年10月实名报道,不少在新加坡工作的中国公民通过山立汇款公司把血汗钱汇回中国,却被中国当局指汇款过程中涉及犯罪行为,导致汇款人或收款人在中国的银行户头被冻结。山立及其负责人后来也因涉嫌欺诈交易,以及未能履行持牌支付服务提供商的义务而被警方调查。
针对涉案者面控,新加坡警察部队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星期四发联合文告说,有关当局早前接获多起相关通报,以及山立在金管局调查期间,突然交出公司的支付服务牌照,意图终止业务。当局随后于2024年2月23日对山立的董事和合规经理展开调查。
文告指出,金管局曾在2024年2月22日发出指示,要求山立协助受影响的汇款人处理投诉,包括提供相关汇款信息,以协助他们向中国执法机构就资金被冻结一事提出上诉。
不过,山立被指没有遵守这项指示,公司因此共面对19项抵触《金融服务与市场法令》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令》的控状。诺维安蒂和马利克也分别面对17项相关控状。
经理涉阻挠登录公司电邮 另控22项妨碍司法等罪
在案件调查期间,马利克还涉嫌阻碍警方登录山立使用的两个电子邮件账户,妨碍警方的调查工作。此外,从2024年2月24日至8月30日期间,警方也先后向马利克发出20份指令,要他提供被扣押的设备和电邮账户的密码及访问权限,但他不予理会。
马利克因此又另外面对两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以及20项未按指令协助警方登录电脑的控状。
星期四面控后,山立和两名被告都未表明是否有意认罪,案件展至8月6日过堂。马利克和诺维安蒂目前也分别获准以10万元和5万元保释在外。
根据《金融服务与市场法令》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令》,未能遵守金管局指示的罪名一旦成立,违例者可被判每项罪名罚款不超过100万元。
妨碍司法公正若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七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未按指令协助警方登录电脑一旦罪成,则可被判坐牢最长六个月,罚款5000元,或两者兼施。
文告也指出,鉴于山立突然交出牌照,金管局已于2024年采取措施,以确保公司银行户头内的资金安全。金管局早前发出的指示也将持续生效,直到山立获得外部审计师的认证,确认公司已为包括法律责任在内的所有负债,作出充足的资金拨备等条件被满足为止。
另一方面,针对山立是否涉嫌欺诈交易一事,警方目前的调查结果尚未发现足够证据。在咨询过总检察署后,警方现阶段不会采取进一步行动,但若收到新的实质性信息或证据,不排除重启调查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