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喝醉后脱衣裸奔,甚至还辱骂警员、抓对方手臂,被判坐牢四天。
被告陈俊日(58岁)面对三项控状,星期四(7月9日)承认使用刑事暴力妨碍公务人员执行职务,以及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罪行,另一项控状则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揭露,被告于去年7月23日晚上在超市买了一瓶红酒喝下。隔天凌晨1时50分前,被告将衣服脱下,全裸在大巴窑一处组屋附近游荡。
大约凌晨3时许,公众报警称一名裸男上楼,似乎喝醉,还大声喧哗,担心造成危害。
三名警员随后赶到现场,发现被告在自己的单位里裸睡。警员们将对方叫醒,并告诉他在公共场所赤裸身体是违法的,要求男子到警局。
被告拒绝,指警员们在浪费时间,随后用双手抓住一名警员的手掌以及手臂。被告也辱骂了警察,最后被捕。
被告星期四在法庭上求情,称要照顾九旬老父亲,家人也靠他糊口。他也表示对此事深感后悔,并不会再犯,希望法官网开一面。(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