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郎与丈夫策划在马国非法走私幼犬,并将狗安置在二人组屋单位,还安排买家在楼下看狗,短短几个月获利2万1000元。
女被告黄秀婷(28岁)共面对13项抵触动物和飞禽法令的控状,她承认其中五项控状,余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与丈夫于2023年开始策划从马国走私价幼犬来新加坡售卖。被告负责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联系马国供应商订购幼犬,并将交接地点安排在柔佛州的一处出租公寓内。
同年中旬,被告说服一名23岁的同伙协助转发她通过TikTok账户出售幼犬的信息。她还承诺,若同伙成功为她卖出幼犬,可获得佣金。
同年10月,同伙受雇开车将幼犬走私入新加坡。根据约定,同伙每成功运送一只动物,即可获250至300元的报酬。
成功售出21只
调查揭露,2023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告与丈夫将非法走私入境的幼犬藏匿于他们位于后港的组屋单位内,并通过被告创建的社交媒体账号进行宣传和销售。二人也会安排潜在买家在组屋楼下看狗,并在短短数月内,成功售出了21只幼犬,其中包括博美、柯基、哈士奇、金毛猎犬和拉布拉多等品种,售价介于1900至3000元。
据估计,他们卖狗的总销售额高达4万8700元,二人从中获取约2万1000元的非法利润。
2023年12月26日,被告接获一名马国卖家的联系,安排将五只幼犬从马国送至新加坡。被告丈夫随后联系了在马国的同伙,要求对方协助将上述五只幼犬连同漏税烟一并带入新加坡。被告亲眼看到五只幼犬被装入后备箱后,便返回狮城。
2023年12月27日凌晨5时许,同伙驾驶的车辆在兀兰关卡接受随机检查时,被执法人员在后备箱内查获了五只约两个月大的博美幼犬。案件随后移交给了公园局调查。
法官将案展至8月5日下判。被告丈夫早前也因涉案被提控,料于下个月认罪。(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