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安人员在接受贪污调查局问话后,私下向一名有吸电子烟习惯的前同事透露调查情况,并劝对方丢弃电子烟和烟弹。两人因妨碍司法公正,各被判入狱一周。

被告朱民光(33岁)和陈维强(38岁)分别面对两项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两人星期五(7月17日)各承认一项控状,朱民光面对的余项控状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陈维强案发时受雇于策安保安机构,被派驻到卫生科学局香烟管制部门工作。2018年,他结识了同事朱民光。朱民光在2022年5月前离职,但两人仍保持朋友关系。陈维强有一次得知朱民光有吸电子烟的习惯。

2022年7月26日,贪污调查局针对被派驻到香烟管制部门的策安人员,以及他们处理电子烟和私烟的相关事宜,对陈维强进行问话。问话结束后,调查员指示陈维强不得与任何人讨论调查细节,陈维强也同意遵守。

然而,在接下来的几天内,陈维强与朱民光通电话聊天时,向后者透露刚接受贪污调查局问话,并称过程中曾提及朱民光的名字。他告诉朱民光,许多人被逮到持有电子烟,劝朱民光为了健康不要再吸电子烟,最好把电子烟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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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民光意识到自己可能成为当局的调查对象,一旦被搜查,可能会被发现他持有电子烟和烟弹。于是,他在2022年7月至8月期间,丢弃了自己持有的至少一支电子烟和三包烟弹。

陈维强清楚,若他向朱民光透露调查情况并让后者丢掉电子烟和烟弹,可能会导致当局无法在调查中搜获这些物品作为证据。

控方指出,陈维强已被指示不得透露调查细节,却向朱民光通风报信。而朱民光明知当局正在调查,却丢弃可能成为证据的电子烟和烟弹。两人的行为并非一时冲动,有一定程度的预谋,因此促请法官判他们各坐牢两周至四周。

据早前报道,包括两名被告在内,贪污调查局在调查后提控13名前策安人员,他们分别因涉嫌犯下严重失信、接收漏税香烟、妨碍司法公正或持有电子烟等罪行,在今年1月30日被控。策安早前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涉案的13人都已不再是策安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