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在撞伤电单车骑士案中被判坐牢五天,前艺人陈之财聘高级律师上诉至高庭;法官星期一(7月20日)决定维持监刑,但把五天刑期减至一天,陈之财在案件审结后立即入狱服刑,并在晚上出狱。
哈里古玛法官指出,原本的审案法官决定判予监刑而非罚款,当中的判刑原则没有问题,但陈之财的罪责程度和所造成的伤害,并非审案法官所评估的那么严重;审案法官也没有充分考虑本案求情因素,包括陈之财在撞击事故发生后立即停车、前去帮忙伤者,并且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等。
吊销各级驾照五年刑罚维持不变
为此,哈里古玛法官在考虑控辩双方陈词与案情,以及在庭上观看案发经过视频后,决定改判陈之财坐牢一天,吊销各级驾照五年的刑罚则维持不变。法官将在日后发表书面判词,详细阐明裁决理由。
今年64岁的陈之财闻判时显得冷静。他面容略显憔悴,身穿白色长袖衬衫。休庭后,他继续坐在被告栏内,等候被押送前往樟宜监狱。
陈之财开庭前告诉《联合早报》记者,自己和家人星期天晚上都没有睡好。他也把一个装有五天剂量药物的袋子给记者看,表示已做好上诉失败和入狱的准备。
陈之财坦言,他在这起案件中吸取了许多教训,包括不能对公路安全掉以轻心,因为任何一时的决定,不仅影响自己,也影响他人。“我今天来到(法庭)这里,我是非常害怕的,但我尊重法庭和司法程序,同时希望法官和大家可以给我一个机会。”
他也向伤者与家人道歉。
陈之财面对一项控状,指他驾车时未顾及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导致一名电单车骑士重伤。这项控状的最高刑罚是坐牢不超过两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元,或两者兼施。陈之财于今年1月29日在国家法院认罪,控辩双方吁法庭判陈之财罚款即可。不过,国家法院法官何旭明不同意,判陈之财坐牢五天和吊牌五年。
高级律师亚伯拉罕·维吉星期一代表陈之财,要求高庭改判他罚款5000元或坐牢一天即可。亚伯拉罕指出,审案法官指陈之财案发时的行为存在很大程度的粗心,但如果仔细观看案发视频,便可看出陈之财只是一时间判断失误。哈里古玛法官同意,从视频中所看到的情况,不符合审案法官所认为的陈之财持续不注意路况。
另外,亚伯拉罕也指出,本案伤者是手掌和手腕受伤,不属于重要身体部位如头部和腹部,所动的手术不算复杂,整体伤势不足以让法庭对被告判处监禁。他称陈之财案发后遭受严重的心理创伤,日后也可能不再开车。
本案所涉及的车祸发生在2025年3月4日中午约12时零9分,地点是亚逸拉惹快速公路往中央快速公路)方向的路段,伤者是一名21岁男骑士。
根据陈之财早前所承认的案情,事发时他在分叉路发现走错车道后,将车速减慢至几乎停止。就在他要转换车道时,从后方骑电单车过来的伤者来不及闪避,撞上陈之财的车。陈之财立即停车协助伤者,伤者随后送院治疗,右手及手腕骨折,动手术两天后出院,请了99天住院假,但没有留下永久伤势。
同天9时40分出狱 家人低调现身接他回家
陈之财星期一在上诉案件审结后直接入狱服刑,并于当晚9时40分走出樟宜监狱中心。
《联合早报》记者在监狱外守候,只见陈之财步出监狱时神情疲惫,他的家人低调现身接他回家。陈之财跟记者简单谈话后,一名戴着鸭舌帽和口罩的年轻男子跟他搭肩走向停在前方路边的一辆黑色轿车。这名男子相信是陈之财的儿子陈熙。
相信是陈之财女儿陈一心的年轻女子则在陈之财走近时下车,让他坐到前座,自己则跟陈熙一起坐到轿车后排座位。
陈之财在狱外与媒体表露心情,并对这起事件深表遗憾。“幸亏受伤的骑士正在康复中,希望借这个机会向他和他的家人赔不是。”
他也重复上午在法院告诉记者的话,说事件让他学习到交通安全不可掉以轻心,也希望其他公路使用者引以为戒,开车时要多加谨慎小心。
